代发“南宁站中央空调系统更新工程空调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09-11-04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NJ2009-118
一、招标人信息
(一)建设单位及招标人:南宁铁路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二)联系人:邓家镇 胡顺强
(三)联系方式:
地址:南宁市衡阳西路27号 邮编:530003
电话:0771-2726915 传真:0771-2731139
Email:ltxmzx24955@.163.com
二、招标依据
(一)遵循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2000〕第3号令);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资金来源
更改资金
四、招标方式
根据发改委等部委第27号令的规定,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空调设备共一个包件(具体设备见下表)(请下载)
六、招标计划安排
根据南宁站中央空调系统更新工程施工安排,为确保工程按时开工,及时供应施工所需设备,本工程甲供设备招标具体招标计划安排如下:
1.公告、报名时间:2009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以下同)。各潜在供应商在本公告页面下方点击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以传真方式报名。
在规定时间里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应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南宁铁路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0771-2731139。《招标文件》6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换。
地址:南宁市衡阳西路27号
开户名:南宁铁路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开户行:南宁建行铁道支行
帐 号:450016047680591238988801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投标人凭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的交易许可证(持铁道部交易中心交易许可证的需要在南宁交易中心备案,否则无效)和汇款凭证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给经确认的报名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未交《招标文件》费或未持有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或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的交易许可证(卡)不予发售。
3.《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09年12月3日上午8:30至9:00,投标人必须持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或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的交易许可证(卡)到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在此时间后或未持交易许可证(卡)递交来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会时间:2009年12月3日上午9:00,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地址:南宁市衡阳西路27号(南宁市36中正对面,南宁铁路局机关3号院5号楼)。
七、本次招标合格投标人基本要求
(一)潜在投标人(或代理公司)必须具有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潜在投标人(或代理公司)有3年良好的销售业绩,其投标设备的生产经验须在3年以上,并在近三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过二个以上项目供应业绩,且无不良反映。
(三)潜在投标人(或代理公司)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四)潜在投标人(或代理公司)近三年来在建设市场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
(五)持有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或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的交易许可证(卡)。
八、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