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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新建奎北铁路甲供物资设备公安汽车招标公告”

2009-11-2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乌铁招标2009-193
一、招标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奎北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迎宾路25-1号
邮编:834000
联系人:张慧莉15209908862杨晓梅15209909016
联系电话:0990-75219820990-7521983
传真:0990-7521982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铁道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4.《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5.《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3号)
6.《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
的通知》(乌铁建[2009]94号)
7.《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8.《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建设管理办法》(乌铁建[2006]479号)
9.《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10.《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11.《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12.《新建铁路奎屯至北屯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意见》(铁建函〔2007〕287号)
13.《关于新建铁路奎屯至北屯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设函[2007]734号)
14.、《关于新建铁路奎屯至北屯线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7]1182号)
15、铁道部鉴定中心批准的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提供的新建铁路奎屯至北屯线工程设计文件
三、甲供物资招标项目名称及主要工程数量 
1.招标内容:公安汽车
依据铁道部、乌鲁木齐铁路局批复的<<2009年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本次采购的公安汽车甲供物资设备分2个标包,标包编号、数量及技术规格标准见下表:(请下载)
2.资金来源:基本建设资金。
四、供货日期:
供货日期:2010年1月10日开始供货。
五、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产品。
六、投标人资格及证明材料要求:
1.所有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为代理商,但需提供销售授权书。
七、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和资格后审的方式,有意参加者按附件填报:《投标报名申请表》。
八、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公告:2009年11月23日-11月27日
2.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3日-11月27日
报名方式:将投标报名表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递交至乌鲁木齐铁路局奎北建设指挥部(地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25-1号),或传真至电话0990-7521982。
3.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2009年11月28日-12月4日上午9:00~12:30,下午15:30-19:00在乌鲁木齐铁路局奎北建设指挥部计合部(地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25-1号发售甲供物资设备GA-01包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合计售价:¥3000元。GA-02包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合计售价:¥2000元。可用支票、汇票支付。不论中标与否,售后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和资审文件时同时缴纳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可邮寄,邮费100元(含手续费),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两日内寄送。投标人将购买招标、资审文件款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到以下地址,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汇款单据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收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奎北铁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克拉玛依建行石油分行营业部
帐号:65001890100052505092
4、质疑截至时间2009年12月5日15:3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2009年12月5日18:00时前以补疑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09年12月5日19:00前。
5、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2009年12月22日9:30~10:00(北京时间以下同)。
地点: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铁路局七街)
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单独递交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销售授权书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投标申请表(乌交表4原件一式三份)以备查验。逾期递交标书按弃标处理。
6、开标时间:2009年12月22日1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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