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铁路向莆线工程建管物资招标公告”
2009-12-0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南铁向莆招(2009)214号
按照铁道部统一部署,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所需的建管物资由建设单位组织招标采购。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铁路向莆线工程的建管物资,招标物资为止水带。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7、《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函〔2007〕199号);
8、《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9、《关于同意新建铁路向莆线南昌枢纽和永泰至莆田段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8〕58号)。
10、《关于向莆线南昌枢纽永泰至莆田段土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8〕458号);
11、《关于同意新建铁路向莆线三江镇至福州段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8〕159号);
12、《关于向莆线三江镇至福州段土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8〕985号);
1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包件数量、投标人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
三、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2.投标人对本包件应一包一投。
四、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基金、福建省资本金、江西省资本金、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金、银行贷款。
五、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公告时间:2009年12月9日-12月13日(北京时间,以下出现的时间均同)。
2、有兴趣的申请人请于2009年12月13日17:00前,将投标申请表(见附件二)电传给招标人。
3、招标文件发售
①发售时间:2009年12月14 日-2009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②发售地点: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沁园支路49号)。
③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包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以货币资金形式存入招标人账户,招标人账户名称: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市湖东支行,帐号:13115101040007757。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④购买须知:有兴趣的申请人可派代表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及购买标书汇款单回执等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10年1月14日上午8:30~9:00在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南昌市二七南路25号)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①时间:2010年1月14日上午9:00时。
②地点: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有效证件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南昌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通知。
六、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物资生产企业;
2、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3、生产企业具备有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具有平板硫化机(规格不小于600mm×800mm)不少于30台,密炼机不少于2台;
5、生产企业的投标物资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0万米,且具有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
6、需提供近两年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投标物资技术条件的检测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沁园支路49号(邮编:350013)
联系人:林云生、黄玲芳、朱明煌(财务)
电 话:0591-87051736、87050732(财务)
传 真:0591-8705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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