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正式实施5年
2010-04-06 来源:《人民铁道》报 作者:未知自2005年4月1日《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已经过去整整5年。5年来,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迈进。在铁道部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共同努力下,全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把行政执法作为强化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力开展执法行动,积极查办违法案件,依法保护铁路运输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09年,全路累计实施行政处罚537次,行政处罚金额达1067.97万元。回顾2009年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行政处罚力度加大,行政处罚的次数和罚款金额均大幅度增加;二是行政执法重点突出,突出了对影响铁路营业线安全施工、侵害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临近铁路线路设备侵限、迟报瞒报铁路交通事故等严重危害运输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以及对安全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的监管;三是各级行政处罚行为规范,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安全是铁路运输的头等大事。5年来,《条例》的实施为保证铁路运输安全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证,让铁路这一国民经济大动脉在运输安全管理上沿着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前进。2009年,全路共制止在保护区内违法建造建筑物1075处,拆除保护区内违法建筑物285处、面积达 101383平方米,清理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开荒种地1155处、面积达635785平方米。
5年来,《条例》深入人心,成效显著,净化了铁路运输环境。为深入开展铁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和安监司联合组织拍摄了铁路运输安全保护公益广告宣传片。各铁路局通过运用车站、列车广播,组织宣传队,发放宣传品、张贴宣传画和利用地方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开展了多层面、多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扩大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覆盖面,增强了群众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自觉性。铁道部定期组织行政执法骨干人员培训班。各铁路安全监管办结合实际,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今年是实现铁路发展阶段目标的关键一年。大规模铁路建设全面展开,多条客运专线集中投入运营,铁路运输安全面临着全新要求和严峻形势。开展铁路运输安全行政执法,是履行《条例》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职责、强化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需要。铁路运输安全行政执法将紧紧围绕铁路建设发展的总体目标,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努力为运输安全持续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