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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新建太兴铁路太原至静游段工程甲控物资供应商资格

2010-01-26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1.项目依据 
  本项目新建太兴铁路太原至静游段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太兴铁路太原至静游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8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至兴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建设资金已落实,资格审查单位为太原至兴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现组织对本项目工程所需部分甲控物资的供应商进行公开资格审查,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资格审查内容
  2.1项目概况:
  太原至兴县铁路汾河(不含)至静游(含)段,太岚线K3+500至静游CK91+450,长约87.6公里。全线设西张、古东、古交、镇城底、娄烦、静游共6个车站。沿既有太岚线新增二线,铁路等级Ⅰ级,双线电气化铁路。
  2.2资格审查内容:
  本次资格审查所涉及的物资包括钢材、钢绞线、水泥、锚具、粉煤灰、外加剂、土工材料7类物资,详见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相应能力如下:
  3.1 钢材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3.1.2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生产量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3.1.3生产厂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4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1.5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1.6在取得钢厂授权的前提下,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1.7生产厂及代理商需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8必须具有近三年的国家重点工程(特别是铁路工程)供货业绩,且近3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3.2 水泥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其代理商;
  3.2.2水泥生产厂拥有年产100万吨以上干法工艺生产线;
  3.2.3水泥生产厂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OO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
  3.2.4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3.2.5 代理商代理投标,必须有水泥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且所代理的水泥厂必须满足本次资格审查中对水泥生产厂的全部要求,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水泥产品;  
  3.2.6拥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3.2.7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3 粉煤灰
  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粉煤灰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3.3.2年生产能力20万吨以上,能生产Ⅰ、Ⅱ级粉煤灰;
  3.3.3 代理商代理投标,必须有粉煤灰生产厂家(电厂)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3.3.4粉煤灰生产厂家已通过ISO9OO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3.5申请人具有近三年以上对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3.4 外加剂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混凝土外加剂制造企业;
  3.4.2 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上;
  3.4.3申请人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4申请人具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3.4.5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同时,须经铁道部鉴定或评审,并经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聚羧酸系外加剂申请人必须在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名单范围内;拥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4.6不接受代理公司和联合体投标。
  3.5 钢绞线
  3.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5.申请人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3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6万吨及以上,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
  3.5.4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5.5申请人具有近三年对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3.5.6不接受代理公司和联合体投标。
  3.6 锚具
  3.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锚具年产量在300万孔以上;
  3.6.2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3通过“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的CRCC认证;
  3.6.4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近三年质量检验报告;
  3.6.5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不少于三个铁路项目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3.6.6不接受代理公司和联合体投标。
  3.7 土工材料
  3.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7.2申请人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7.3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7.4申请人近三年具有对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3.7.5不接受代理公司和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此次资格预审的单位于2010年1月 31日17:00点前,请填写本公告附录1《资格审查申请书》,加盖申请人公章后传真到0351-2629510或当面送达本次资格审查单位。
  5.2请申请人于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2月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山西太原市建设北路256号白云宾馆510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4申请人可在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前将购买资格审查文件款项电/信汇至指定账号(银行信息如下),同时必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资格审查文件编号,或持现金当面至本次资格审查单位购买。申请人如需电子版请自备U盘或书面告知电子信箱地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3月8日11:00时前,当面送达本次资格预审单位,不符合规定的文件资料恕不接受。地点为:山西太原市建设北路256号白云宾馆510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资格审查单位:太原至兴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 
  地    址:山西太原市建设北路256号白云宾馆510室  
  邮    编:030013                      
  联 系 人:雷金虎  畅日迎                   
  电    话: 0351—2629510                 
  传    真: 0351—2629510                 
  开户银行:太原市工商银行建设路支行         
  账    号:0502123009022127991-18001        

  
      附件:太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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