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汉中站改扩建工程站场部分甲控物资采购招标资格预
2010-02-04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西招函【2010】1- 4号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改建铁路汉中站改扩建工程已由铁道部以(铁鉴函[2009]1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汉中站改扩建工程项目部。本项目甲控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汉中站改扩建工程站场部分主要包括汉中车站站场改扩建、褒河站改造及相关配套工程。依据铁道部《关于汉中站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114号)文件,汉中站车场按客运车场与普速车场分场布置,客运专线车场设到发线8条(含正线),普速车场设到发线6条(含正线),站台5座;新增褒河站到发线2条,综合货场1处、贯通式货物线2条。投资总额67199万元。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为钢材、水泥、减水剂、粉煤灰(详细规格数量及包件划分见后附表)。计划供货期为2010年3月--2011年6月期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3.制造商如委托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对同一包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制造商及其委托代理商不能同时对同一包件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 投标物资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及铁道部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等。
6.生产厂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7.钢材: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同时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允许钢材代理商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其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以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8、水泥:投标人具有近3年为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铁路建设大中型项目3个及以上)供货业绩。水泥生产商须拥有年产200万吨及以上干法旋窑生产线;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其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9. 粉煤灰:生产厂家能生产I 、Ⅱ 级粉煤灰,其各项指标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要求;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其注册资金须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含)以及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10,外加剂:投标人具有近3年为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铁路建设大中型项目3个及以上)供货业绩,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11.投标产品须拥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质量检验报告。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2月23日至2010年3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汉中市道南小区东楼5-1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2月25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1日17时30分,地点为汉中市道南小区东楼5-1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西安铁路局西铁招标网(http://www.xtzbw.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汉中站改扩建工程项目部
地 址:汉中市道南小区东楼5-1号
邮 编: 723000
联 系 人:张虎虎
电 话: 18991603258
传 真:0916-2862506
电子邮件:705794752@qq.com
附件:12局F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