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大连长兴岛铁路五岛站至长兴岛港站工程甲控材
2010-03-0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招标编号:STJW2010-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大连长兴岛铁路五岛站至长兴岛港站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大连长兴岛铁路五岛至长兴岛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635号)和《关于大连长兴岛铁路(五岛站~长兴岛港站)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7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建设资金和大连市政府资金,由中铁二十三局大连长兴岛铁路五岛站至长兴岛港站工程项目经理部作为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拟对工程所需钢材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大连长兴岛铁路五岛站至长兴岛港站工程起于既有田五线K53+000、终点长兴岛港站,正线长度25.03km、其中路基土石549万m?、正站线铺轨45.48km、特大桥1座、大桥4座、中桥2座、框架桥7座、立交桥3座、涵洞54座、站舍3座 。
项目计划总工期18个月,计划2011年1月31日竣工。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建筑钢材,包件划分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3.2具有招标项目生产能力和供货业绩,以自己的产品参加投标。
3.3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所供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拥有省、部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检验合格报告。
3.5投标人具有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两年(2007年度和2008年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企业社会信誉。
3.6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两个以上为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项目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具备一定的仓储和运输能力,可保证所供产品满足工程工期变化的需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3.8投标人须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2号7楼)持交易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包件情况划分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3月3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规定的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大连长兴岛铁路五岛站至长兴岛港站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大连临港工业区长生街55号大连船舶配套产业园四层
邮 编:116318
联系人:闫瑛彪
电 话:15940882061
传 真:0411-85090202
开户行:?建行长兴岛支行
帐? 号:212015011000525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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