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铁路兰新第二双线平安至大通段征集第二批甲控
2010-03-1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征集编号:XNZGWZ2010-001)
西宁站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平安至大通段(DK165+450—DK240+430)共计71.286公里的建设管理工作。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文件精神,指挥部将在市场调查和必要的实地考察基础上,公开征集、评审铁路工程甲控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并报铁道部物资管理办公室核备。各工程承包人的甲控物资设备将在选定的合格供应商范围内招标采购。
本次征集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平安至大通段工程项目建设站前工程用甲控物资供应商(见附件3)。凡生产甲控物资目录所列产品、有意参与本建设项目甲控物资设备招投标的供应商,请于 2010年4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止,到西宁站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部提交资格评审文件,本次评审时间2010年4月2 日。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其中之一家单位递交资格评审文件。
生产型的供应商拟提供的投标物资必须是本企业制造的产品,不允许代理其他制造商的产品参加资格评审。
文件编制顺序如下:
1.甲控物资供应商申请登记表(见附件1);
2.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平安至大通段建设项目工程甲控物资供应商申请保证函(见附件2);
3.银行资信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制造工厂授权委托书(针对代理商);
6.经过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经过年审的企业税务登记证;
8.制造工厂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的企业资信证书,产品获奖证书等有关文件;
9.企业概况、生产能力简介、产品目录及现行出厂价格;
10.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1.2007年、2008年两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必须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12.近3年在国家及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中提供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文件(附3份及以上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用户证明);
13.近两年内经济纠纷及法律诉讼记录说明;
14.近3年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5.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对列入铁路产品认证和抽检目录的产品,应具有铁道部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期技术鉴定证书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具备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相应证明文件,锚具必须取得相应的中铁铁路产品认证证书(CRCC认证);减水剂必须为铁道部科技司公布的合格生产企业;
16.拟投标物资的生产及检验标准;
17.拟投标物资的生产工艺、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8.拟投标物资的主要制造设备、检验设备表;
19.拟投标物资的主要原材料及外协件来源、性能指标及采用标准;
20.制造工厂资格声明;
21.制造工厂详细具体的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22.满足交货期能力的描述;
23.根据本建设项目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等情况,编制详细具体、切实可行的组织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方案,并提供应急预案;
24.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上述条款组成的资格评审文件需装订成册,一正一副,整齐坚固,不得用活页夹或类似方法装订。资格评审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资格评审文件必须清晰、真实、有效。
报名时请携带3~8项原件,经核对后退还,不携带3~8项原件的投标人将拒收其资格评审文件。
本次征集公告于2010年3月11日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rebcenter.com)和西宁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ntdgc.cn)上发布。
征集人: 西宁站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经济开发区民和路39号嘉荣华·阳光新城
邮 编:810000
联系人:李华
电 话:0971—7199500
传 真:0971—7199500
邮 箱: xnzgw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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