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世界轨道交通资讯网
首页 -> 招标 信息 > 内容

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南京南站及相关工程客运服务系统集成

2010-03-1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JS2010-048
1. 招标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的通知》(发改交运[2007]2328号)批复了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铁道部以《关于京沪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7〕1265号)批复了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初步设计,以《关于京沪高速铁路新增丹阳北站Ⅰ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992号)批复了新增丹阳北站Ⅰ类变更设计,《关于京沪高速铁路泰山西等8座中间站站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663号),《关于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天津南等7座车站站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856号),《关于京沪高速铁路沧州西 德州东站站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034号),《关于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天津西站站房工程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299号),《关于新建京沪高速铁路济南西站站房工程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42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及南京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6]1074号)批复了新建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及南京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铁道部以《关于新建铁路南京枢纽大胜关长江大桥南京南站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7]691号)批复了新建铁路南京枢纽大胜关长江大桥南京南站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以《关于新建铁路南京枢纽大胜关长江大桥南京南站及相关工程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561号)批复了新建铁路南京枢纽大胜关长江大桥南京南站及相关工程补充初步设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南京南站及相关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和其他投资人投入的资本金、各种债务资金等,招标人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南京南站及相关工程客运服务系统集成施工总价承包招标条件已经具备,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线路起自北京南站,经廊坊、天津,过沧州、德州,跨黄河后至济南,经泰安、曲阜、滕州、枣庄、徐州、宿州,跨淮河后至蚌埠,过滁州、跨长江后至南京、镇江,经常州、无锡、苏州,终到上海虹桥站。
2.2建设规模
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廊坊、天津南、天津西、沧州西、德州东、济南西、泰山西、曲阜东、滕州东、枣庄西、徐州东、宿州东、蚌埠南、滁州南、镇江西、丹阳北、常州北、无锡东、苏州北等19站。
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南京南站及相关工程:江浦站。
2.3计划工期
本招标项目计划总工期:自2010年5月1日开工至2011年4月30日竣工(其中先导段2010年10月31日竣工)。
2.4招标范围
2.4.1铁道部批复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中廊坊、天津南、天津西、沧州西、德州东、济南西、泰山西、曲阜东、滕州东、枣庄西、徐州东、宿州东、蚌埠南、滁州南、镇江西、丹阳北、常州北、无锡东、苏州北等19站客运服务系统集成全部工程内容(包含公安和办公系统)。
2.4.2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南京南站及相关工程:江浦站客运服务系统集成全部工程内容(包含公安和办公系统)。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名称为JHKF-2。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具有铁路客运服务系统的系统供货、实施能力和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专业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应明确主办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责任分工);
3.2.2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方法。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3月23日至2010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5号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516房间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_2000_元人民币(现金、同城支票、电汇单据复印件均可),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___/__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_/____日内寄送。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3月30日8时30分至2010年3月30日9时0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5号三楼东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邮    编:      100038                 邮    编: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5号        地    址:           /              
联 系 人:       于丽荣                联 系 人:           /              
电    话:  010-51820226               电    话:           /              
传    真:   010-51820303              传    真:           /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铁道专业支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           /              
账    号:11001013900059118888         账    号:           /   

相关文章

专  题
 
 
 
封面人物
市场周刊
2024-04
出刊日期:2024-04
出刊周期:每月
总481期
出刊日期:(2014 07 08)
出刊周期:每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