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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兰新铁路第二双线(红柳河~乌鲁木齐)工程项目甲

2010-04-06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WTZ2010-049              
1.招标条件
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红柳河至乌鲁木齐段工程已由铁道部以铁鉴函[2009]14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有限公司管段LXTJ-1~LXTJ-9标段9个标段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招标代理人为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招标业务。本项目所需的甲控物资钢材、水泥、速凝剂、减水剂、钢绞线、锚具、土工格栅、土工膜、粉煤灰、矿渣粉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红柳河~乌鲁木齐段土建工程LXTJ1-9标起止里程为DK1119+679~DK1834.181+488.18,工程全长715km。工程范围包括路基、桥涵、隧道、轨道、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等。计划总工期48个月,2010年1月1日开工,2013年12月31日完工。
2.2招标内容: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合格供应商。
3.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或铁道部交易中心办理了交易许可证(交易卡无效)的法人组织。
3.2.1. 钢材
①生产厂家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②投标人(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
③本次招标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均可参加;
④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以上。
3.2.2.水泥:
①生产厂家具备年产 60万吨及以上的旋窑生产线能力,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
②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及以上;
③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家级大中型建设项目中有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及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
④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参加。
3.2.3. 减水剂、速凝剂:
①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
②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家及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及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
③投标人出具省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近期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④本次招标只允许生产厂家参加。
3.2.4. 钢绞线
①投标人(生产厂家)注册资金需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
②本次招标只允许生产厂家参加。
③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家及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及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
3.2.5. 锚具:
①生产厂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②本次招标只允许生产厂家参加;
③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④具有铁道部质检中心出具的近两年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⑤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家及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及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
3.2.6土工格栅、土工膜:
①生产厂家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自发布公告起始之日前)。
②本次招标只允许生产厂家参加。
3.2.7粉煤灰、矿渣粉:
①生产厂家具备年产2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②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
③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家大中型项目中有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及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
④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近期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满足铁建设[2009]152号文《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
⑤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参加;
3.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5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6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
3.7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8生产能力:水泥年产量不低于60万吨,钢绞线年产量不低于8万吨。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投标申请表于2010年4月3日-4月6日传真至各招标人,投标申请表原件一式四份在购买标书时递交。2010年4月7日-4月13日每日上午1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新体巷357号新疆五环运动员之家酒店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表(附表2)、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自带储存设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标书发售前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帐    号:2938800088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西安西影路支行
地    址:西安市西影路2号工经处
邮    编:710043
请在备注栏注明:新疆段甲控物资投标保证金(三批)及所投包件。
4.2.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电汇方式。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位,投标人必须在标书发售前,以电汇形式(出票人应与投标人一致)交纳投标保证金。
4.2.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人应为每个投标包件单独出具投标保证金,钢材每包件的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水泥、钢绞线每包件的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粉煤灰、矿渣粉、减水剂、速凝剂、锚具每包件的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土工格栅、土工膜每包件的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采取邮购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4月28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4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156号金轮大厦6楼608室交易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rebcenter.com/)和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tjyzx.cn)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请下载)
招标代理人: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影路2号工经处
邮编:710043            
传真:029-82365288
联系人:张薇        董炜
电话:029-82365294  029-8236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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