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吕梁至临县(孟门)铁路吕梁至三交段工程甲控
2010-04-0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LLWZ2010-01
1.项目依据
本项目新建吕梁至临县(孟门)铁路吕梁至三交段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吕梁至临县(孟门)铁路吕梁至三交、三交至临县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2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吕临支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建设资金已落实,资格审查单位为吕临支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现组织对本项目工程所需部分甲控物资的供应商进行公开资格审查,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资格审查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吕梁至临县(孟门)铁路吕梁至三交段,线路正线全长38.645千米;同步建设本线西属巴站至太中银铁路太原方向疏解线约9.5千米。沿线设置西属巴站、大武站、车赶站和前陡泉村线路所。铁路等级Ⅱ级,单线电气化铁路。
2.2资格审查内容:
本次资格审查所涉及的物资包括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钢绞线、锚具、土工材料7类物资,详见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相应能力如下:
3.1 钢材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3.1.2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生产量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3.1.3生产厂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4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1.5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1.6在取得钢厂授权的前提下,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1.7生产厂及代理商需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8生产厂及代理商必须具有近三年的国家重点工程(特别是铁路工程)供货业绩,且近3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3.2 水泥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其代理商;
3.2.2普通硅酸盐水泥生产能力达到年产60万吨以上。采用旋窑生产线;能生产低碱水泥(碱含量≤0.6%) 。
3.2.3水泥生产厂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
3.2.4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2.5代理商代理投标,必须有水泥生产厂家独家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且所代理的水泥厂必须满足本次资格审查中对水泥生产厂的全部要求,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水泥产品;
3.2.6生产厂及代理商拥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3.2.7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3 粉煤灰
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粉煤灰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3.3.2年生产能力20万吨以上,能生产Ⅰ、Ⅱ级粉煤灰;
3.3.3 代理商代理投标,必须有粉煤灰生产厂家(电厂)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3.3.4粉煤灰生产厂家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3.5申请人具有近三年及以上对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3.4 外加剂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混凝土外加剂制造企业;
3.4.2 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上;
3.4.3申请人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4申请人具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3.4.5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同时,须经铁道部鉴定或评审,并经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聚羧酸系外加剂申请人必须在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名单范围内;拥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4.6不接受代理公司和联合体投标。
3.5 钢绞线
3.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5.2申请人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3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6万吨及以上,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
3.5.4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5.5申请人具有近三年对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3.5.6不接受代理公司和联合体投标。
3.6 锚具
3.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锚具年产量在200万孔以上;
3.6.2申请人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3申请人已通过“中国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的CRCC认证;
3.6.4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近三年质量检验报告;
3.6.5申请人近三年具有不少于三个铁路项目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3.6.6不接受代理公司和联合体投标。
3.7 土工材料
3.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7.2申请人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7.3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7.4申请人近三年具有对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3.7.5不接受代理公司和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此次资格预审的单位于2010年4月 18日17:00点前,请填写本公告附录1《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申请表》,加盖申请人公章后传真到0351-2633240或当面送达本次资格审查单位。
5.2请申请人于2010年4月19日至2010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等材料到山西太原市公寓路19号吕临支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工程管理部602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费用汇入资格审查单位帐户并标明申请物资种类及其资格审查文件编号(只接收银行汇入,不接受现金或其他方式)。申请人如需电子版请自备U盘或书面告知电子信箱地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5月13日11:00时前,当面送达本次资格预审单位,不符合规定的文件资料恕不接受。地点为:山西太原市公寓路19号吕临支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工程管理部602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资格审查单位:吕临支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
地 址:山西太原市公寓路19号
邮 编:030012
联 系 人: 王斌 段金玉 刘春雨
电 话: 0351—2633240
传 真: 0351—263324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建设北路支行
账 号:14001815908050011585-2105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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