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上海站南站房贵宾室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0-05-2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站南站房贵宾室改造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上海站南站房贵宾室和自动售票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4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招标人为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概况
本工程位于上海站南站房东侧,为一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1125平方米,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内庭园绿化225平方米,相关设备配套改造,总投资约为1632万元。计划工期为3个月。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招标范围
贵宾室土建、装饰及相应的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等配套工程。
2.2.2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内工程对应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综合概算章节表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十一章安全生产费;第八章房屋按《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编制。
2.3标段划分
本工程对上述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需具有相应财务、技术能力和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验,有良好的企业信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4.1 请投标人于2010年5月25日至2010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天目中路181号1303室持单位介绍信及铁路二级市场交易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人民币(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请汇入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账户。
开户名: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账 号:31001519300050026108
开户行:建行闸北支行;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交招标人核备。
4.4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每包件肆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闸北支行;账号:3100 1519 3000 5565 9542。请在汇款用途项注明招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6月18日10时00分至2010年6月18日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18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0年6月18日10时30分,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铁联大厦11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上海市天目中路181号1303室
邮 编: 200071
联 系 人: 邓华
电 话: 021-51228318
传 真: 021-51228318
电子邮件: 185430037@qq.com
网 址:
开 户 名: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建行闸北支行
账 号: 310015193000500261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站南站房贵宾室改造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上海站南站房贵宾室和自动售票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4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招标人为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概况
本工程位于上海站南站房东侧,为一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1125平方米,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内庭园绿化225平方米,相关设备配套改造,总投资约为1632万元。计划工期为3个月。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招标范围
贵宾室土建、装饰及相应的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等配套工程。
2.2.2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内工程对应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综合概算章节表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十一章安全生产费;第八章房屋按《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编制。
2.3标段划分
本工程对上述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需具有相应财务、技术能力和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验,有良好的企业信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4.1 请投标人于2010年5月25日至2010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天目中路181号1303室持单位介绍信及铁路二级市场交易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人民币(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请汇入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账户。
开户名: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账 号:31001519300050026108
开户行:建行闸北支行;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交招标人核备。
4.4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每包件肆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闸北支行;账号:3100 1519 3000 5565 9542。请在汇款用途项注明招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6月18日10时00分至2010年6月18日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18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0年6月18日10时30分,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铁联大厦11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上海市天目中路181号1303室
邮 编: 200071
联 系 人: 邓华
电 话: 021-51228318
传 真: 021-51228318
电子邮件: 185430037@qq.com
网 址:
开 户 名: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建行闸北支行
账 号: 3100151930005002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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