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京石暨石武(河北段)客专石家庄枢纽(北京局代建部
2010-05-25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一、工程概况:
石家庄枢纽四电集成工程是京石武(河北段)客专的一部分,由中铁建电化局建设施工,业主为北京铁路局石家庄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石太直通线(DK285+080至石太石太DK26+800)线路自石家庄站引出,接石太客专获鹿线路所(石太DK26+800),线路全长29.332KM 。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3、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4、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6]219号);
5、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2008]179号);
6、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7、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关于新建北京至石家庄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426号);
8、铁道部《关于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723号);
9、北京铁路局石家庄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新建京客运专线石家庄枢纽(北京局代建部分)甲控四电集成通用物资招标采购计划的复函》(石枢指函[2010]35号)。
三、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数量等详见招标公告的招标物资包件划分附表。
五、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议。
八、投标人资格审查
合格投标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提供2007和2008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3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下载地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加盖公章后电传我部,未报名者不能购买标书。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见招标公告的附表。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5 月31日至6月4日16:00时。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兴路5号。
4、购买须知:投标人需按本公告附件的资格条件,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铁路局石家庄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100号前楼612室),对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出具《新建京石客专石家庄枢纽甲控四电集成通用物资招标文件购买通知书》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购买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21日下午时15:00时前;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0年6月21日下午15:00时,地点: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北蜂窝路甲15号天佑大厦3层)。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站(www.bjjyzx.com.cn)、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十二、招标人及联系人方式
招标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京石暨石武(河北段)客专石家庄枢纽四电集成项目部
联 系 人:王山喜、景磊
联系电话(传真):0311-85492993,手机:18831138619、13753807213
十三、招标监督单位及联系人;北京铁路局石家庄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邱祖怡
联系电话:031187925128 手机:1350333159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