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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宁波铁路枢纽工程第一批甲控物资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0-05-27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NBZGJWZ-2010-01
  1、招标条件
  宁波铁路枢纽工程经《关于宁波铁路枢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2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铁路枢纽工程联合体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材、水泥、粉煤灰、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钢绞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宁波站为宁波枢纽内的主要客运站。宁波站改建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市区,设计范围为既有萧甬线K144+800~K148+400,正线全线长3.6km;包括宁波站站改工程及站改过渡工程,宁波站改造施工期间利用宁波东站进行客运过渡,宁波东站按永临结合的过渡方案改造,设计范围为既有萧甬线K150+900~K152+900,正线全长2km。
     主要工程内容:宁波站站场按8台16线规模进行改造,拆除既有宁波站站房和客车整备所,新建南北站房和高架候车室,在站房和车场下新建地下集散厅,集散厅通过换乘通道连通城市轨道交通线。宁波东站改造远期规模4台10线,近期规模3台9线,新建4条到发线、3座站台,预留基本站台1座及其相邻股道,各站台上设置站台柱雨棚,预留设无站台柱雨棚条件,设旅客进出站天桥2座,新建永久站房和临时房屋。
     主要工程数量:宁波站站场土石方22万m3,旋喷桩34.4万m,水泥搅拌桩35.4万m,改建中桥2座/55.64m、小桥2座/45.76m、涵洞3座/182.67m,电力车辆房屋1400m2。轨道、通信、信号及信息、电力及电力牵引19.9辅轨公里,主站房房屋62934m2、地道5540m2、雨棚56700m2、高架车道及上客平台15553m2、站台41375m2。
     宁波东站站场土石方10.5万m3,旋喷桩12.2万m,水泥搅拌桩4.4万m,改建中桥2座/39.55m、涵洞2座/62.98m,房屋4100m2,
  轨道、通信、信号及信息、电力及电力牵引2.9辅轨公里,雨棚18301m2、站台15757m2,天桥2座838.8 m2
   2.2招标内容及招标数量
     招标内容:甲控物资钢材、水泥、粉煤灰、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钢绞线。
   招标数量:钢材约7.145万吨;水泥约30.44万吨;粉煤灰约5.4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约3000吨、钢绞线3000吨。
  2.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5)《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铁建设[2007]202号);
  (6)《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8)《铁路建设有形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9)《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10)铁道部《关于宁波站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695号);
  (11)关于宁波站改建工程第一批甲控物资(钢材、水泥等)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0] 46号)等规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其产品近三年内(2007年、2008年、2009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产品生产企业有相应的检验、检测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必须出具近三年同型号产品试验报告。
  4、投标人生产或代理的同类产品具备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三年及以上成功运行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或使用单位证明文件)。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的制造地、制造车间(生产线)、制造过程、制造工艺、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文件一致。
  8、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3.2 具体条件:
    3.2.1 水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水泥生产厂拥有年产10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本厂(或本集团)自己生产熟料,如为集团内部供应熟料来源只能固定集团内一家熟料厂;
  3、供应的水泥必须满足铁路客运专线对碱含量和耐久性的要求;
  4、拒绝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企业;
  5、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6、必须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供货业绩;
  7、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09000认证。
  3.2.2钢材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3、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4、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5、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
  6、必须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供货业绩;
  7、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09000认证。
  3.2.3 粉煤灰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厂家能生产Ⅰ级粉煤灰;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Ⅰ级粉煤灰标准要求,提供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9]152号)的要求;
  3、代理商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代理商投标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3.2.4 外加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招标物资制造厂;
  2、 混凝土外加剂(聚羧酸减水剂)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以上;密实剂投标人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合格生产商;
  3、密实剂要求近两年内有三条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以上的供应业绩。
  4、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减水剂生产厂家必须是经铁道部科技司认证的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生产企业,密实剂要求具有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投标物检验报告。
  3.2.5 钢绞线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
  3、 近三年至少有两项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4、拥有国家级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招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09000认证。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填写本公告所附表格《资格预审申请表》(附件2),于  2010 年 5 月 30 日12:00前,加盖申请人公章传真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铁路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传真号:0574-87086593;并于 2010 年 5月31日至2010 年 6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发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恒春街75号宁波市委党校(6号楼)中铁十七局宁波铁路枢纽项目经理部。
  5.3不邮购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 2010 年 6 月 7 日 8时00分至9 时0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6 月7日 9 时 00 分,递交地点: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地址: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2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铁路枢纽工程联合体项目部
  中铁十七局宁波铁路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恒春街75号宁波市委党校(6号楼)中铁十七局宁波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
  邮    编:315010
  联 系 人:姜吉荣    
  联系电话:13777117612 
  传  真:0574-87086593
  Email: jiangjirong2002@yahoo.com.cn
  中铁建设集团宁波铁路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南站东路16号(月湖银座)3-12、13中铁建设集团宁波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
  邮    编:315010
  联 系 人:王晋峰    
  联系电话:13616886816 
  传  真:0574-87069012
  Email: wangjinfeng@ztj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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