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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新建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沈阳北站改造工程、

2010-05-27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STJW2010-0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沈阳北站改造工程、新建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沈阳站改造工程,已由沈阳铁路局哈大客专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批准,以《关于新建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沈阳北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09号)、《关于新建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沈阳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哈大客专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受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站、沈阳北站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委托,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大客专沈阳站沈阳北站工程项目经理部为本次招标的牵头招标人。本项目甲控物资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新建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沈阳北站改造工程: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大客专沈阳站沈阳北站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部分:
   包括既有站台改造45730平米,增建站台12643平米。拆除既有高架候车室,全部新建高架候车室,总建筑面积29500平米,新建高架底面梁底距轨面高度为7.25米。既有进站大厅进行改造。在昆山东路北侧新建子站房13600平米,子站房联系通道1000平米,站前广场在子站房北侧。既有无站台柱雨棚保留,在新建7、8站台上接建无站台柱雨棚32300平米,既有1-6站台雨棚改造57207平米。既有两座旅客地道及行包地道接长至8站台,增加地道面积6320平米。总投资额8.2亿元。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站、沈阳北站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部分:
  北站房主体长128m,宽44m,檐口高度13.9m,最高点16.8m。站房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局部设夹层。地下一层面积为4936m2,地上一层面积为5060m2,夹层面积为1794m2,地上二层面积为1817m2,总计面积为13607m2。地下一层层高为7.00m,地上一层层高为7.2m,东西两侧夹层层高4.98m,中央共享大厅17.68米,地上二层最高处5.9m。基础采用直径600mm,桩长20m的钻孔灌注桩,共计192根。
  2.1.2新建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沈阳站改造工程: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大客专沈阳站沈阳北站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部分:
     包括拆除既有地道、站台、雨棚、高架候车室,新建站台61055平米,新建高架候车厅,既有站房作为进站广厅,西侧新建子站房,西站房、高架候车厅、出站地道总建筑面积64917平米(其中计入站房面积且为铁道部投资的部分为48874平米),既有东站房新建5231平米,改造3934平米。既有东侧站前广场17000平米,设计成规模较大的立体景观及人行广场,西侧站前广场规划面积19900平米,为人行及景观广场。新建无柱雨棚88300平米。新建一处行包地道5485平米。总投资额14.5亿元。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站、沈阳北站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部分:
  包括拆除既有地道、站台、雨棚、高架候车室,新建站台61055平米,新建高架候车厅,既有站房作为进站广厅,西侧新建子站房,西站房、高架候车厅、出站地道总建筑面积64917平米(其中计入站房面积且为铁道部投资的部分为48874平米),既有东站房新建5231平米,改造3934平米。既有东侧站前广场17000平米,设计成规模较大的立体景观及人行广场,西侧站前广场规划面积19900平米,为人行及景观广场。新建无柱雨棚88300平米。新建一处行包地道5485平米。总投资额14.5亿元。
  2.2招标内容: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详见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钢材合格投标人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3.1.2生产厂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3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3.1.4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1.5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1.6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以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3亿元人民币以上;
     3.1.7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重点工程或类似项目拥有供货业绩;
     3.1.8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
     3.1.9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10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2水泥合格投标人条件: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
  3.2.2生产厂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3水泥生产厂拥有年产10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投标物资的生产经验须在3年以上;
  3.2.4拒绝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企业;
  3.2.5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6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重点工程或类似项目拥有供货业绩;
  3.2.7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
  3.2.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3粉煤灰合格投标人条件:
  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粉煤灰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3.2投标人具有近三年为铁路或国家重点工程生产、供应业绩;
  3.3.3投标物资代理商必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厂签署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同时确认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的制造地、制造车间(生产线)、制造过程、制造工艺、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文件一致;
  3.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4外加剂合格投标人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厂;
  3.4.2年生产能力2万吨及以上;
  3.4.3投标人具有为铁路客运专线项目供应外加剂的生产供货业绩;
  3.4.4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5投标人在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范围内;
  3.4.6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
  3.4.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31日至2010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2号7楼)持相关证明材料(交易证、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6月23日8时0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2号7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大客专沈阳站沈阳北站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3-1号      
  邮    编:110013                       
  联 系 人: 陈杰 / 樊毅                 
  电    话:62041815 / 62020441             
  传    真:28511771 / 62020441               
  电子邮件:chenjie0024@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铁路支行                      
  账    号: 3301002229249031561      
  招 标 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站、沈阳北站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
  邮    编:110003
  联 系 人:蔡京祥
  联系电话:13840045370/13840044737
  电子邮箱:guyong198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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