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阜淮线、淮南线淮南至合肥段及水蚌线电气化改造工
2010-07-08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招标编号:FHS2010-02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阜淮线、淮南线淮南至合肥段及水蚌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阜淮铁路、淮南铁路淮南至合肥段及水蚌铁路电气化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715号)和《关于阜淮线和淮南线淮南至合肥段及水蚌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830号)批淮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淮南线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部、中铁四局阜淮线项目部、中铁电化局水蚌线项目部组成招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淮南线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部。本项目第二批甲控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阜淮线阜阳枢纽袁寨站(不含)至淮南站,淮南线北起淮南站(不含),南至合肥东站,水蚌线水家湖站(含)至蚌埠站(含),全长282公里的电气化扩能改造工程。
主要技术标淮
铁路等级:I级
正线数目:阜淮、淮南线双线,水蚌线单线
限制坡度:6‰;局部超限坡经行车检算可维持既有。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1200米,困难地段800米,其他地段维持既有。
牵引种类:电力;
机车类型:暂定HXD型,SS9
牵引质量:5000t;部分4000t
到发线有效长:1050m;
闭塞类型:阜淮、淮南线全自动闭塞,水蚌线半自动闭塞。
本项目投资22.7亿元,计划工期为18个月。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为电杆、电力低压电缆、通信电缆、信号机构、照明配电箱等(详细规格数量及包件划分见后附表),计划供货期为2010年8月-2010年11月。
2.3、招标依据
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 《工程建设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2.3.3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2.3.4 《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2.3.5 《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2.3.6 《铁路建设有形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 56号);
2.3.7 《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2008〕179号);
2.3.8 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9〕193号);
2.3.9 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9〕217号);
2.3.10 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10〕24号);
2.3.11 铁道部《关于阜淮铁路、淮南铁路淮南至合肥段及水蚌铁路电气化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715号)
2.3.12 铁道部《关于阜淮线和淮南线淮南至合肥段及水蚌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830号);
2.3.13 《关于阜淮线、淮南线淮南至合肥段及水蚌线电气化改造工程甲控物资(钢材、水泥等)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0】64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①、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②、在近3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过2个以上(含2个)项目供应业绩。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④、制造商如委托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对同一包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⑤、制造商及其委托代理商不能同时对同一包件进行投标。
⑥、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及铁道部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等。
⑦、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⑧、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2、具体要求
⑴、混凝土电杆包件
①、投标物资须具有铁道部检测机构或国家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后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②、具有有效版本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级别认证证书;
③、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800万元(含)以上。
⑵、电力电缆包件
①、具有有效版本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级别认证证书;
②、申请投标人须持有投标项目所需产品的产生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或该产品的鉴定验收证书。
③、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
⑶、照明配电箱包件
①、投标物资须具有铁道部检测机构或国家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后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②、具有有效版本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级别认证证书、本次招标范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生产许可证颁发范围产品);
③、投标人注册资金2000万元(含)以上。
⑷、通信电缆包件
①、投标物资须具有铁道部检测机构或国家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后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②、具有有效版本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级别认证证书;
③、投标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
⑸、信号机构包件
①、铁路透镜式色灯信号机构应具有中国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②、具有有效版本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级别认证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 13 日至2010年7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淮南线电气化改造项目部(合肥市庐阳产业园金池路1100号)持铁路一级市场或二级市场交易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书(一式三份)、缴款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见附表),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需在单据上注明所投标包件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名 称: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
帐 号:31001519300055659542
开户行:上海市建行闸北支行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书(一式三份)、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8月 4日上午8时00分至 9 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8月 4日 9 时00分,地点为 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地址:上海市天目路228号11楼1112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和上海分中心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招标牵头单位: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淮南线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杨晓东、吴朝银
联系电话:0551-5558532、18956089276
传真电话:0551-5558532
联系地址: 合肥市庐阳产业园金池路1100号
邮政编码:230041
电子邮箱:yangxiaodong690204@163.com
7.2、招标人
①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水蚌线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张亮、宋朝海
电话:0554-2118068、15156612273
传真:0554-2118068
地址:淮南市洞山中路团结巷
邮编:232001
电子邮件:jsbxmb@sohu.com
②招标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淮线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冯英琦 曹雷
电话:0554—2161362 18605546638
传真 :0554---2161362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学院南路28号
邮编:232001
电子邮箱:swqiang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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