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兰新线乌西至精河新增二线石河子站房改扩建工程甲
2010-07-0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WTZ2010-0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新铁路乌精二线石河子站站房及站场设施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兰新铁路乌西至精河段增建第二线石河子站站房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7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北京分公司石河子火车站站房改扩建工程项目部。本项目甲控物资(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石河子站房为乌西至精河新增二线的客运中间站,站房总建筑面积为8598平方米(未包括架空层设备用房934平方米、天桥及出站地道、出站大厅面积),一站台无站台柱风雨棚水平投影面积10050平方米。二站台风雨棚水平投影面积4500平方米。
跨线天桥:宽度为8.0m(净宽度),天桥桥面标高8.00m。
出站地道部分:宽度为10.0m(净宽度)。
基本站台:6000平方米;二站台5000平方米。
计划总工期为10个月,开工日期2010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1月31日。
2.3招标内容:兰新线乌西至精河新增二线石河子站房改扩建工程甲控物资(水泥)招标采购,包件划分如下:(请下载)
交货日期:2010年8月25日供货(以招标人供货通知为准)。投标人的物资供应必须满足七乌电气化施工组织进度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投标人须提供2008年度和200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3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2年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同类产品参加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及用户使用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厂家或代理商均可投标,代理商须具有厂家授权委托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14日至2010年7月20日,每日上午1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建工集团北京分公司石河子火车站站房改扩建工程项目部(石河子火车站对面)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包件1每套售价叁仟元整/套(¥300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8月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 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铁路局七街)。没有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tdgcxjjyzx.cn)查询办理手续,无交易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北京分公司石河子火车站站房改扩建工程项目部
地址:石河子火车站对面
邮编:832000
联系人:田霞15009936752张琦15276308811
电话:0993-7580509
传真:0993-7580509
电子邮件:ztjgbj@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石河子分行六建支行
账号:650016313000525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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