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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哈密货车南环线站后(ZH)工程标甲控物资(钢材、水

2010-07-0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WTZ2010-0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密货车南环线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哈密货车南环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10]4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货车南环线项目部。本项目甲控物资(钢材、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哈密货车南环线工程由既有兰新线红光站东侧引出,经新建哈密东、哈密南站,引入既有兰新线火石泉站,工程包含新建货车南环线正线、普速客车联络线、改建既有红光站军专线、新建哈密东区段站、火石泉接轨站工程和改建既有兰新线工程。本工程竣工日期为2011年9月。
2.2招标内容:哈密货车南环线工程站后(ZH)标甲控物资设备(钢材、水泥)招标采购,包件划分如下:
2.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买方书面通知至工程竣工。投标人的物资供应必须满足哈密货车南环线站后(ZH)标工程进度的需要。(请下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物资标包中同时投标。
3.3所投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和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投标人近三年必须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及用户使用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5本次物资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包一投。
3.6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厂家的代理委托书。
凡具备承担以上物资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包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14日至2010年7月20日,每日上午10时至12:30时,下午16: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货车南环线项目部(新疆哈密市前进东路103号河东新都东方宾馆三楼309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申请表(交表4原件一式三份),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包件1每套售价伍仟元整(¥5000.00元),包件2每套售价伍仟元整(¥50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手续费(含邮费)100元,电子版须另加100元。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交易证办理
需办理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tdgcxjjyzx.cn)查询办理手续,未办理交易证的投标人拒绝入场交易。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8月6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铁路局七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货车南环线项目部
地址:哈密市前进东路103号河东新都东方宾馆三楼
邮编:839001
联系人:刘洪贵15209920366谷兵宜15209920378
电话:0902-2325309
传真:0902-2325309
电子邮件:eebhmnhxm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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