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乌海至公乌素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招
2010-07-14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HTWZ2010-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海至公乌素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乌海至公乌素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5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海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内蒙古海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招标公告附表中所列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改建铁路乌海至公乌素铁路扩能改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乌海市境内,工程范围为乌海(不含)至公乌素(含),新建黄白茨至拉僧庙线路24.24公里(包括疏解线3.08公里),改建铁路10.81公里,本工程总工期为18个月,线路等级为国铁Ⅱ级,电气化铁路。
2.2招标内容: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二年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产品具有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备三年以上在铁路或国家类似工程成功运行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物资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7 月19日至2010年7 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406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2号,原呼和浩特中心医院门诊楼、新华广场西侧、内蒙古电视台斜对面)。持营业执照、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行政许可决定书、CRCC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的交易证及身份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见本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8月12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 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海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凤凰岭东街七号(内蒙古海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016000
联 系 人:付永斌 李春慧 蔡溶
电 话: 18904731007 18904731026 18904731014
传 真:0473-6961951 0473-6961952 0471-2254273
电子邮件:fybhggs@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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