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甲供物资客服信息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010-08-05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WTZ2010-104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155号)和《关于同意新建喀什至和田铁路全线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8]224号);《关于新建喀什至和田铁路疏勒等八个县级站房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办电2010-0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喀和铁路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客服信息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喀和至和田位于新疆自治区南疆地区,与南疆铁路既有喀什站接轨至和田,喀和铁路正线长488公里。本工程于2008年12月15日开工建设,工期2年,总投资为54.37亿元。铁路等级:国家Ⅱ级;正线数目:单线;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3000米,预留提速条件;到发线有效长度:850米;牵引种类:内燃,预留电化条件;机车类型:DF系列;牵引质量:4000t;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
2.2招标内容: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铁路甲供物资客服信息系统招标采购,包件划分如下:(请下载)
交货日期:2010年9月15日前供货(以招标人供货通知为准)。投标人的设备供应必须满足施工组织进度的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供应经验的设备集成商。
3.1.2投标产品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投标物资设备技术指标及性能的检验合格报告。
3.1.3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1.4投标人2008、200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5投标产品须具备近三年同类产品参加过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6具有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壹级资质;主要系统、设备(客票发售与预定系统、引导显示系统(动态)、广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集成平台系统)应取得制造厂家的授权,具有设备供货、系统集成、调试开通、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的能力。对系统集成平台应有软件开发成熟度使用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0年8月9日至2010年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中国铁路物资西安公司新疆分公司持汇款凭证、投标报名申请表(乌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汇款凭证、投标报名申请表(乌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9月2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9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乌鲁木齐铁路局七街)。没有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dgcxjjyzx.cn)查询办理手续,无交易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
乌鲁木齐铁路局喀和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新疆喀什市世纪大道火车站
联系人:吴凯13709926989刘俊林13899939669
电话:0998-5637235、0998—5637008、0998—5637007
传真:0998-5637008
邮编:844000
开户银行:建行喀什分行营业部
帐号:65001740100052502585
2.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联系人:肖江华、杭雪梅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中国铁路物资西安公司新疆分公司
电话:0991-7950521、0991-3696876
传真:0991-3696876
邮箱:zb_wjjg@sina.cn
网址:http://www.crmsc.com.cn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155号)和《关于同意新建喀什至和田铁路全线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8]224号);《关于新建喀什至和田铁路疏勒等八个县级站房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办电2010-0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喀和铁路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客服信息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喀和至和田位于新疆自治区南疆地区,与南疆铁路既有喀什站接轨至和田,喀和铁路正线长488公里。本工程于2008年12月15日开工建设,工期2年,总投资为54.37亿元。铁路等级:国家Ⅱ级;正线数目:单线;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3000米,预留提速条件;到发线有效长度:850米;牵引种类:内燃,预留电化条件;机车类型:DF系列;牵引质量:4000t;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
2.2招标内容: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铁路甲供物资客服信息系统招标采购,包件划分如下:(请下载)
交货日期:2010年9月15日前供货(以招标人供货通知为准)。投标人的设备供应必须满足施工组织进度的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供应经验的设备集成商。
3.1.2投标产品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投标物资设备技术指标及性能的检验合格报告。
3.1.3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1.4投标人2008、200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5投标产品须具备近三年同类产品参加过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6具有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壹级资质;主要系统、设备(客票发售与预定系统、引导显示系统(动态)、广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集成平台系统)应取得制造厂家的授权,具有设备供货、系统集成、调试开通、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的能力。对系统集成平台应有软件开发成熟度使用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0年8月9日至2010年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中国铁路物资西安公司新疆分公司持汇款凭证、投标报名申请表(乌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汇款凭证、投标报名申请表(乌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9月2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9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乌鲁木齐铁路局七街)。没有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dgcxjjyzx.cn)查询办理手续,无交易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
乌鲁木齐铁路局喀和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新疆喀什市世纪大道火车站
联系人:吴凯13709926989刘俊林13899939669
电话:0998-5637235、0998—5637008、0998—5637007
传真:0998-5637008
邮编:844000
开户银行:建行喀什分行营业部
帐号:65001740100052502585
2.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联系人:肖江华、杭雪梅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中国铁路物资西安公司新疆分公司
电话:0991-7950521、0991-3696876
传真:0991-3696876
邮箱:zb_wjjg@sina.cn
网址:http://www.crms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