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广铁路NGZQ-7项目部第四批甲
2010-08-20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南宁至广州铁路黎塘至肇庆东段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宁至广州铁路黎塘至肇庆东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8.2696号】),项目业主为南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广铁路NGZQ-7项目部。本项目钢材、外加剂、粉煤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第四批甲控物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南宁至广州线(以下简称“南广铁路”)是华南沿海地区铁路通道的骨干线路,跨桂、粤两省区,西接黎塘西站,沿西江流域,经广西贵港市及桂平、平南两县、梧州市藤县、苍梧两县进入广东省云浮市郁南、云安、云城两县一区,至肇庆北站后,与贵广铁路四线并行经三水南、佛山西、奇槎、三眼桥引入新广州站。
南广铁路NGZQ-7标段起迄里程为DK258+575~DK331+350,全长71.491Km,现已完成总投资额50%。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钢材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1.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1.3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是国家大、中型企业,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以上。
3.1.4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含1000万),近两年销售额需达到1亿元以上。具有相关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企业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1.5必须是南宁铁路局公布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
3.1.6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7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07、2008、2009)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8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3.1.9具有近三年省部级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1.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外加剂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
3.2.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2.3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年产量不低于5万吨;且必须是经铁道部科技司认证的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生产企业。
3.2.4投标物资生产企业须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
3.2.5必须是南宁铁路局公布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生产企业。
3.2.6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7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07、2008、2009)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2.8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3.2.9具有近三年省部级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2.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11投标物资生产企业不存在铁道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中存在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3粉煤灰
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3.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3.3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粉煤灰年产量在5万吨以上,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符合国家GB175-2007标准要求。
3.3.4投标物资生产企业须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
3.3.5必须是南宁铁路局公布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合格供应商。
3.3.6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7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07、2008、2009)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3.8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3.3.9具有近三年省部级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3.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8月23日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报名表传真至0758-7796006,并请电话确认预报名。
5.2请申请人于2010年8月24日至2010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南宁市衡阳西路27号)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铁道部或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的交易许可证、资格预审申请报名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9月2日8时0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9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广铁路NGZQ-7项目部
地址:广东省德庆县龙母大街县委党校201
邮编:526600
联系人:李月印:,汤琴
联系电话:13826877599 13826879030
传真:0758-7796006
电子信箱 :zt23ngtlwsb@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庆县支行
账 号:201702053902016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