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一期输水干渠通让线K211+833水渠穿越
2010-08-3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一期输水干渠通让线K211+833水渠穿越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08〕1485号)、局总工程师室于2007年9月18日下发的《关于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一期输水干渠穿越铁路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总综函〔2007〕56号)和局总工程师室于2010年4月5日下发的《关于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一期输水干渠穿越通让铁路施工设计审查意见的函》(总技〔2010〕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暨松原灌区开发有限公司,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作为该工程的代建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市
2.2建设规模: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一期输水干渠通让线K211+833水渠穿越铁路工程铺设施工便线0.939km,设双线桥一座,桥长10.79m,桥两侧30m 范围内采用浆砌片石防护及四电排迁。
2.3计划工期:3个月。
2.4招标范围: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一期输水干渠通让线K211+833水渠穿越铁路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
2.5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为具有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铁路工程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建设部或铁道部总监资格证书及5年以上的总监经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9 月 1 日至 2010 年 9 月 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大街2号7楼)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交易证、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0 年 9 月 21 日 8 时 30 分至 2010 年 9 月 21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9 月 21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大街2号7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1号
邮 编:130051
联 系 人:王正灵
电 话:0324-25891 0431-86125891
传 真:0324-25891 0431-86125891
电子邮件:wangzhengling@126.com
本招标项目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一期输水干渠通让线K211+833水渠穿越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08〕1485号)、局总工程师室于2007年9月18日下发的《关于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一期输水干渠穿越铁路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总综函〔2007〕56号)和局总工程师室于2010年4月5日下发的《关于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一期输水干渠穿越通让铁路施工设计审查意见的函》(总技〔2010〕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暨松原灌区开发有限公司,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作为该工程的代建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市
2.2建设规模: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一期输水干渠通让线K211+833水渠穿越铁路工程铺设施工便线0.939km,设双线桥一座,桥长10.79m,桥两侧30m 范围内采用浆砌片石防护及四电排迁。
2.3计划工期:3个月。
2.4招标范围: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一期输水干渠通让线K211+833水渠穿越铁路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
2.5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为具有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铁路工程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建设部或铁道部总监资格证书及5年以上的总监经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9 月 1 日至 2010 年 9 月 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大街2号7楼)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交易证、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0 年 9 月 21 日 8 时 30 分至 2010 年 9 月 21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9 月 21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大街2号7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1号
邮 编:130051
联 系 人:王正灵
电 话:0324-25891 0431-86125891
传 真:0324-25891 0431-86125891
电子邮件:wangzhengl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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