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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至韩城至侯马铁路(山西段)工程甲控物资第一批采购

2010-09-1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一、招标依据
  本次项目黄陵至韩城至侯马铁路(山西段)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黄陵至韩城至侯马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736号)、铁道部《关于黄陵至韩城至侯马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7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黄韩侯铁路(山西段)工程项目部。依据《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函〔2008〕179号)、《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招标计划已批复。本项目水泥、钢材、外加剂、粉煤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黄陵至韩城至侯马铁路位于陕西省延安市、渭南市及山西省运城市、临汾市。新建线路自包西线北塬站引出,经陕西省白水县、澄城县、合阳县至侯西铁路芝阳站;出芝阳站后沿既有侯西线增建二线并电化改造,经韩城市在禹门口跨越黄河后进入山西省境内,经河津市、稷山县、新绛县后引入侯马站。线路全长204.58km。
  本线山西段工程,包括局界至侯马段增建二线并电化及侯马枢纽改建工程。
  (1)侯西线局界(K76+290.8=?K76+200)至侯马站(不含)增建二线并电化,全长74.29km。
  线路由局界(K76+290.8=?K76+200)经禹门口站引出后,经河津、稷山、新绛至侯马进站端(K2+000),既有线全长74.309Km。既有线共有9个车站,建成后开站7个,关闭2个。
  (2)侯马枢纽:含侯马车站、 侯马北车站改扩建工程;侯马北至侯马新建上、下行线,长度分别为3.942km、4.016km;侯马至礼元间新建南同蒲上行线7.582km。
  (3)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国铁Ⅰ级;正线数目:双线;最小曲线半径:一般1200m、困难800m、个别地段维持既有;限制坡度:?6‰;牵引种类:电力牵引;牵引质量:5000t;机车类型:客机SS7E、货机暂定HXD1;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m;闭塞类型:自动闭塞。
  (4)建设工期:2年
  三、招标内容见附件
  四、资金来源
  铁道部、山西省投入的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五、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一)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0年9月14日至2010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在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242号)
  3.购买须知: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投标人同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副本及附件、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证、交易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购买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及投标申请表(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下载)(一式三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需要办理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办理手续。
  4.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或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三)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应在2010年10月8日8:00—9:30在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242号)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开标
  时间:2010年10月8日9:30。
  地点: 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242号)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通知。
  八、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钢材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1.2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生产量l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1.3生产厂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4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1.5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6在取得钢厂授权的前提下,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1.7生产厂及代理商需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1.8生产厂及代理商必须具有近三年的国家重点工程(特别是铁路工程)供货业绩,且近3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2、水泥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2普通硅酸盐水泥生产能力达到年产60万吨以上。采用旋窑生产线;能产生低碱水泥(碱含量≤0.6%)。
   2.3水泥生产厂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
   2.4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5代理商代理投标,必须有水泥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且所代理的水泥厂必须满足本次资格审查中对水泥生产厂的全部要求,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水泥产品;
   2.6生产厂及代理商拥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2.7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三年(2007年至2009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外加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混凝土外加剂制造企业;
   3.2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上;
   3.3申请人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申请人具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3.5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同时,须经铁道部鉴定或评审,并经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的近三年(2007年至2009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粉煤灰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粉煤灰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2年生产能力10万吨以上,能生产Ⅰ、Ⅱ级粉煤灰;
   4.3代理商代理投标,必须有粉煤灰生产厂家(电厂)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4.4粉煤灰生产厂家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三年(2007年至2009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5申请人具有近三年及以上对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5、所有物资的生产厂家必须是经黄陵至韩城至侯马(山西段)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审查通过的甲控物资合格供应商
  6、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不在此次投标范围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同一个包件中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且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九、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黄韩侯铁路(山西段)工程项目部
   地址:山西省河津市振兴东路
   邮编:043300
   联系人:文二平
   联系电话:1873565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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