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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新建哈尔滨西客站工程施工Ⅲ标段甲控物资(钢结构

2010-09-15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新建哈尔滨哈西客站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铁道部《关于哈尔滨铁路枢纽新建哈尔滨西客站初步设计的批复》,以铁鉴函(2009)12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钢结构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哈尔滨西客站工程施工Ⅲ标段动车运用所工程,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何家沟村,本标段起于动车运用所,止于DdK18+300。含三电拆迁、改移道路、路基、轨道、桥涵、房屋、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临及过渡工程。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包件划分、数量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具备建设部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施工壹级资质,钢结构设计甲级资质;应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
3.2 企业注册资金伍千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3 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或同等级别认证证书;具备省部级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50年质量保证。
3.4 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投标物资技术性能及指标的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5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6 具有近三年来为铁路大中型类似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类似是指钢桁架结构跨度36米以上)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或销售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3.7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财务、技术、维修保养和运输能力。有将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工程的承诺函及相关证明。具有近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20日至2010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0:30时,下午15:00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哈尔滨铁路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1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物资需求量及包件划分一览表,现金或电汇,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0 年 10月 14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 10月 14 日 9 时整,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街51号哈尔滨铁路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王岗镇哈双路卫星村中铁十局   
    联 系 人:   张俊士         孙金才               
  电    话:18653177701    15124574368                             
  电子邮件:sjjghd@163.com                 
  开户银行: 建行哈龙支行    
  户    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客运站施工III标段项目经理部              
  账    号:   2300 1866 1510 5900 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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