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列车餐饮加工配送基地工程工艺设备招标公告
2010-09-27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1.招标条件
新建北京地区列车餐饮加工配送基地工程已由铁道部以铁计函【2009】15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铁路局,项目资金来自北京铁路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北京京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铁进出口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2.3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2.4铁道部《关于新建北京地区列车餐饮加工配送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铁计函[2009]1537号)。
2.5 北京铁路局招标办对北京京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建北京地区列车餐饮加工配送基地工艺设备招标计划的函”(京铁配餐函【2010】2号)的电话通知(编号:2010-11)。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工程概况:本基地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北京动车段三四级修库的南面,用地面积24318平方米,用地形状为近似倒直角三角形,用地长向长度为264米,短向长度为122米,建筑面积44488平方米。本次招标采购配餐基地工艺设备。
3.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共分为8个包件,见附表。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4.2.投标人是系统集成商(代理商)或者是生产商,具备国家法律规定相关资质证书,具备深化设计能力。
4.3.如果是集成商(代理商),必须拥有生产商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代理的产品必须是大型配餐及大型食品工厂常用的国际知名品牌,这些品牌产品必须在中国拥有独立的、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4.4.生产企业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的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5.投标人如果是集成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如果生产商,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
4.6.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和规章条例。
4.7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8.投标人必须拥有良好的履约记录,无不良履约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截止到2009年12月底投标人不能有待解决的诉讼。
4.9 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4.10 投标人生产或代理国内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具有国家权威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4.11 投标人须提供2007--2009年度近三年的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同时也要提供专业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同类产品参加过大型航空配餐、大型食品工厂以及相类似的项目业绩的,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和最终用户单位出具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有用户单位签字或加盖用户单位公章。若提供虚假业绩证明资料,将取消投标人投标及中标的资格。
4.12.国家对安装资质有法定要求的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4.1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所有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4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5 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不代替正式招标的资格评审,招标时详细的资格要求和技术条件,将根据国家、铁道部及设计最新要求细化和明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0年9月25日16:00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下载地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10-51864276,未报名者将不能购买标书。
5.2发售标书时间:2010年9月26日至2010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投标申请表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有)、投标产品业绩证明,上述证明均需提供原件以备审核,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留存,到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南街2号中铁进出口公司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不采取邮购方式发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0 年10月22日8:00时至 9:30 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10月22日 9:30时,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北京天佑大厦三层第十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站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rebcenter.com)和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站(http://www.bjjyzx.com.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京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建利
电话:010-51575824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进出口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南街2号
联系人:杨卫、朱蟒
电话:010-51864276
传真:010-51864276
电子邮件:pcgysb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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