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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包铁路集宁至包头段增建第二双线工程甲供物资设备采购

2010-09-27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包铁路集宁至包头段增建第二双线工程由铁道部以《关于京包铁路集宁至包头段增建第二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08〕13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招标公告附表中所列甲供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京包铁路集宁至包头段增建第二双线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属京包通道西段,本项目基本沿既有京包线集宁至包头段平行布设。东起乌兰察布市,西至包头市,途经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全线均位于呼和浩特铁路局管内。增建第二双线全长307.955km,其中新建线263.213km,改造利用既有线44.742km。全线总工期32个月,2009年4月1日开工,2011年11月30日完工。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产品具有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5具备所投产品近三年内为铁路大、中型或国家电网工程的供货业绩;
3.1.6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物资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9  月 25  日至2010年 9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406室(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2号,内蒙古科技馆西侧)持营业执照、有效的交易证、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XH-04包件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颁发的技术鉴定证书和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具有铁道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产品上道使用资格证,具有铁道部对TDCS/CTC网络安全系统的资质。并且具有三年以上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TDCS/CTC网络安全系统的供货业绩证明。XH-10包件投标人所投的相关设备必须通过铁道部的技术审查。XH-12包件投标人所投的相关设备须提供铁道部行政许可证,且具有近三年铁路用户已经成功营运一年以上的业绩证明或审查鉴定。XH-13包件只招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物资设备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取得防雷分线柜、电源防雷箱及防雷保安器CRCC证书,并提供原件备查,提供的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0  年  10 月 18  日 8  时 0 分至10 时 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10   月 18  日 10时 0 分,地点为呼和浩特铁道饭店二楼会议厅(地址:车站西街1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北垣街32号
  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李鹏/胡风鸣              
  电    话:0471-2245531
  传    真:0471-2245531
  电子邮箱:mjgsw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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