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海天至青岛工程甲控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10-09-27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JTJSZ(2010)-83
一、招标依据
本次项目新建海天至青岛铁路工程项目已由山东省、铁道部《关于新建海天至青岛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1841号)、《关于新建海天至青岛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6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南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海青铁路工程项目部。依据《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函〔2008〕179号)、《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招标计划已批复。本项目钢材、水泥、外加剂、粉煤灰、钢绞线、锚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新建海天至青岛铁路工程位于青岛和潍坊两市境内,线路北起自接轨站海天站,至胶济线芝兰庄站。新建线路自接轨站海天站出站后跨越北胶莱河,G206、威乌高速、双山河,潍莱高速、G309、泽河、青新高速、S220、白沙河、S603、清水河、引黄济青干渠、南胶莱河、郭杨河,经大栏滞洪区后折向西南跨胶河、顺溪河、济青高速、墨水河、胶济客专、后跨潍胶公路,最后引入胶济线芝兰庄站。
本次为本线全段工程。包含:
1.新建海天至青岛线德龙烟线海天站(含)至胶济线芝兰庄站(含),线路全长90.273km。
2.德龙烟线大莱龙段局部改线,线路长3.151km。
3.本线引入胶济线芝兰庄站上行疏解线,线路长3.981km。
主要技术标准:
国铁I级,单线,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为3500米、困难地段为2800米,电力牵引,牵引质量5000吨,到发线有效长度为1050米,自动站间闭塞。
开竣工时间:2010年9月16日开工,2012年3月15竣工。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等详见下表(请下载)
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
铁道部和山东省共同筹资
五、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进行。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一)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0年10月8日至2010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发售地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海青铁路工程项目部(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新区大道55号)。
3.购买须知: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投标人同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副本及附件、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交易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购买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及投标申请表(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下载)(一式三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需要办理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办理手续。
4.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或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三)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应在2010年10月28日8:00—9:30在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30号)当面递交给招标人。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交易许可证届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开标
时间:2010年10月28日9:30。
地点: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30号)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济南铁路局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jnjyzx.com.cn/)发布通知。
八、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钢材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1.2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生产量l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1.3生产厂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4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1.5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6在取得钢厂授权的前提下,最多允许代理商代理三个生产厂家的产品。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1.7生产厂及代理商需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1.8生产厂及代理商必须具有近三年的国家重点工程(特别是铁路工程)供货业绩,且近3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2、水泥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2普通硅酸盐水泥生产能力达到年产100万吨以上。采用旋窑生产线;能产生低碱水泥(碱含量≤0.6%)。
2.18水泥生产厂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
2.4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5代理商代理投标,必须有水泥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且所代理的水泥厂必须满足本次资格审查中对水泥生产厂的全部要求,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水泥产品;
2.6生产厂及代理商拥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2.7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三年(2007年至2009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外加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混凝土外加剂制造企业;
3.2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上;
3.3申请人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申请人具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3.5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同时,须经铁道部鉴定或评审,并经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的近三年(2007年至2009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粉煤灰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粉煤灰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2年生产能力10万吨以上,能生产Ⅰ、Ⅱ级粉煤灰;
4.3代理商代理投标,必须有粉煤灰生产厂家(电厂)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4.4粉煤灰生产厂家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三年(2007年至2009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5申请人具有近三年及以上对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5、钢绞线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5.2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
5.3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
5.4生产商及代理商需具备提供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5.5必须具有近三年的国家重点工程(特别是铁路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等;
5.6代理商必须取得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且所代理的厂家必须满足本次对钢绞线生产厂的招标资格要求;
5.7生产商(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锚具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6.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年生产能力达到400万孔及以上;
6.3近三年具有不少于三个铁路项目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6.4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的CRCC认证;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近三年质量检验报告;
7、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不在此次投标范围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同一个水泥及钢绞线包件中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且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九、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海青铁路工程项目部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新区大道55号
邮编:
联系人:游涛
联系电话:0532--8663913918765999032
一、招标依据
本次项目新建海天至青岛铁路工程项目已由山东省、铁道部《关于新建海天至青岛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1841号)、《关于新建海天至青岛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6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南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海青铁路工程项目部。依据《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函〔2008〕179号)、《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招标计划已批复。本项目钢材、水泥、外加剂、粉煤灰、钢绞线、锚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新建海天至青岛铁路工程位于青岛和潍坊两市境内,线路北起自接轨站海天站,至胶济线芝兰庄站。新建线路自接轨站海天站出站后跨越北胶莱河,G206、威乌高速、双山河,潍莱高速、G309、泽河、青新高速、S220、白沙河、S603、清水河、引黄济青干渠、南胶莱河、郭杨河,经大栏滞洪区后折向西南跨胶河、顺溪河、济青高速、墨水河、胶济客专、后跨潍胶公路,最后引入胶济线芝兰庄站。
本次为本线全段工程。包含:
1.新建海天至青岛线德龙烟线海天站(含)至胶济线芝兰庄站(含),线路全长90.273km。
2.德龙烟线大莱龙段局部改线,线路长3.151km。
3.本线引入胶济线芝兰庄站上行疏解线,线路长3.981km。
主要技术标准:
国铁I级,单线,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为3500米、困难地段为2800米,电力牵引,牵引质量5000吨,到发线有效长度为1050米,自动站间闭塞。
开竣工时间:2010年9月16日开工,2012年3月15竣工。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等详见下表(请下载)
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
铁道部和山东省共同筹资
五、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进行。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一)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0年10月8日至2010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发售地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海青铁路工程项目部(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新区大道55号)。
3.购买须知: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投标人同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副本及附件、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交易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购买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及投标申请表(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下载)(一式三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需要办理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办理手续。
4.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或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三)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应在2010年10月28日8:00—9:30在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30号)当面递交给招标人。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交易许可证届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开标
时间:2010年10月28日9:30。
地点: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30号)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济南铁路局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jnjyzx.com.cn/)发布通知。
八、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钢材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1.2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生产量l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1.3生产厂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4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1.5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6在取得钢厂授权的前提下,最多允许代理商代理三个生产厂家的产品。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1.7生产厂及代理商需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1.8生产厂及代理商必须具有近三年的国家重点工程(特别是铁路工程)供货业绩,且近3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2、水泥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2普通硅酸盐水泥生产能力达到年产100万吨以上。采用旋窑生产线;能产生低碱水泥(碱含量≤0.6%)。
2.18水泥生产厂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
2.4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5代理商代理投标,必须有水泥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且所代理的水泥厂必须满足本次资格审查中对水泥生产厂的全部要求,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水泥产品;
2.6生产厂及代理商拥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2.7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三年(2007年至2009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外加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混凝土外加剂制造企业;
3.2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上;
3.3申请人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申请人具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3.5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同时,须经铁道部鉴定或评审,并经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的近三年(2007年至2009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粉煤灰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粉煤灰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2年生产能力10万吨以上,能生产Ⅰ、Ⅱ级粉煤灰;
4.3代理商代理投标,必须有粉煤灰生产厂家(电厂)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4.4粉煤灰生产厂家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三年(2007年至2009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5申请人具有近三年及以上对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5、钢绞线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5.2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
5.3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
5.4生产商及代理商需具备提供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5.5必须具有近三年的国家重点工程(特别是铁路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等;
5.6代理商必须取得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且所代理的厂家必须满足本次对钢绞线生产厂的招标资格要求;
5.7生产商(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锚具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6.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年生产能力达到400万孔及以上;
6.3近三年具有不少于三个铁路项目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6.4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的CRCC认证;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近三年质量检验报告;
7、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不在此次投标范围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同一个水泥及钢绞线包件中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且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九、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海青铁路工程项目部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新区大道55号
邮编:
联系人:游涛
联系电话:0532--8663913918765999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