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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向莆铁路电力供电子系统甲控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0-09-27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2010-1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向塘至莆田铁路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向塘至莆田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2135号)批准建设,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同意新建向莆铁路电力供电子系统通用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函》(向莆铁司技装函[2010]192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部分物资设备(详见附件:新建向莆铁路电力供电子系统甲控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向莆铁路由南昌枢纽乐化东站引出,并行西环线至新建县生米镇设南昌西客站;跨赣江、温厚高速公路、沪昆铁路,至京九铁路的三江镇站。从三江镇站引出枢纽后折向东南,经江西丰城、抚州、南城、南丰,穿武夷山脉进入福建境内,经福建建宁、泰宁、将乐、沙县、尤溪,穿戴云山脉至永泰,在永泰县城附近分岔,同时引入福厦铁路莆田站和峰福铁路福州站,正线长度共计635.861km。其中二院设计范围南昌枢纽正线长度77.682km(站间距离:乐化东~南昌西28.525km,南昌西~三江镇43.265km);四院设计范围自三江镇站(不含)至莆田站、福州站,正线长度558.179km。
主要技术标准
(1)乐化东(不含:D1K1423+000)~三江镇(含:D1K1501+670.6=四院DK46+484.633)
铁路等级:;正线数目:双线;
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km/h;最小曲线半径:3500m;
限制坡度:12‰;线间距:4.6m;
牵引种类:电力;
机车类型:SS9,电力动车组;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闭塞类型:列车运行控制;
建筑限界:满足开行双层集装箱列车要求。
(2)三江镇(不含:DK046+488.633设计分界里程)~省界(K213+850);省界~福州(不含:DK545+875.699设计分界里程)、莆田(不含:FDK543+674.01设计分界里程)福建段。
铁路等级:I级;
正线数目:双线;
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km/h;
正线线间距:4.6m;
最小曲线半径:3500m;
限制坡度:9‰;
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
牵引种类:电力;
机车类型:客车:动车组,货机:SSj3;
牵引质量:4000t;
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闭塞类型:自动闭塞;
建筑限界:满足开行双层集装箱列车要求。
2.2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新建向莆铁路电力供电子系统甲控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2.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七部委令第27号《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4)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5)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6)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7)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8)铁道部《关于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723号);
(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向塘至莆田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2135号)文件;
(10)《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11)国家、铁道部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本项目的批复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提供2008-200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为准。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代理商投标”两种情形外,其他包件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详见附件)。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0年9月30日16: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下附表)加盖公章后电传我部(010-51846362)。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投标申请表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有)、投标产品业绩证明(供货业绩提供原始合同,运营业绩提供路局机务处的证明),(上述证明均需提供原件以备审核,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留存),到北京市丰台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一号中铁电气化大厦九层0903号房间进行购买标书前的资格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验证不能代替资格评审)。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售后不退。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11月4日8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1月4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南昌铁路建设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南昌铁路建设交易中心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一号中铁电气化大厦
邮编:100036
电话:010-518720700591-88063685
传真:010-518720700591-88063685
联系人:王银龙李朝辉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一号中铁电气化大厦九层
邮编:100036
联系人:蒋珊平静
电话:010-51846362
传真:010-51842402
电子邮件:eebkzzb@126.com
开户银行:北京市中国建设银行万丰支行
账号:1100104240005300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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