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哈大客专新大连站站房工程水泥及钢绞线采购招标公告
2010-10-08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STJW2010-107
1.招标条件
新建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新大连站站房工程已由铁道部《关于新建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新大连站站房工程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新大连站站房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水泥及钢绞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大连站站房工程,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站房中心里程DDCK18+046,设10台20线,站房总建筑面积68512平方米,站台无柱雨棚面积73734平方米,南北落客平台14535平方米。计划工期 15个月,2010年4月1日开工,2011年6月30日竣工。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投标人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水泥招标人资格要求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
3.1.2. 水泥生产厂拥有年产10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投标物资的生产经验须在3年以上;
3.1.3. 必须具有为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工程成功供货的业绩。
3.1.4. 拒绝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企业。
3.1.5. 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6. 所投标产品具备产品检测报告;
3.1.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1.8. 投标人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2.钢绞线招标人资格要求
3.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2.2. 投标人需具备年销售4万吨以上的销售能力;
3.2.3. 必须具有为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工程成功供货的业绩;
3.2.4. 生产商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以上;
3.2.5. 投标人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6. 所投标产品具备省、部级产品检测报告;
3.2.7.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2.8. 投标人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2.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8日至2010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528)持交易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10月29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0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406)。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新大连站站房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东街484-2号
联系人:王 强
电 话:15140329701
传 真:0411—86872894
邮 箱:3957619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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