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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阜阳至六安线电力工程甲控物资(预应力混凝土电

2010-10-1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铁路阜阳至六安线工程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以《关于新建铁路阜阳至六安线可行性研究的审查意见》(铁计函[2008]484号)和《关于新建铁路阜阳至六安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3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六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电力工程甲控物资已由《关于新建铁路阜六线电力工程甲控物资(预应力混凝土电杆)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0]90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阜六四电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电力工程甲控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阜阳至六安线全长167.61km,其中阜阳站至袁寨站利用既有阜淮线10.12km,袁寨站至宁西线分路口站新建线路长138.52km,宁西线增建二线18.97km。另新建袁寨疏解线长4.54km,分路口疏解线长4.19km。全线新设车站10个,线路所2个。其中新设中间站2个,既有接轨车站2个(阜淮线袁寨站和宁西线分路口站)。新建大中桥51座总长32891延米,其中特大桥13座共长26318延米,大桥12座共长4114延米,中桥26座共长1757延米。正线铺轨公里:161.67公里,站线铺轨公里:35.82公里,铺新岔124组;铺道碴603174立方米。中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标段范围内阜阳至六安全线(含袁寨疏解线、既有宁西线分路口至六安增建二线)的通信、信号、电力和电气化工程施工。
  主要技术标淮
  1).铁路等级:Ⅰ级
  2).正线数目:单线,预留复线控制工程
  3).速度目标值:160km/h,预留200km/h平面条件
  4).限制坡度:6‰
  5).最小曲线半径:3500m
  6).牵引种类:电力,初期内燃
  7).机车类型:客机SS9;货机:SS4;初期客机DF11G,货机DF4D
  8).牵引质量:5000t,初期4000t
  9).到发线有效长:1050m
  10).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
  11).建筑限界:本线不考虑开行双层集装箱列车条件
  12).轨道结构形式:有碴轨道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为电力预应力混凝土电杆材料(详细规格数量及包件划分见后附表),计划供货期为2010年11月-2010年12月。
2.3招标依据
  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 《工程建设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2.3.3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2.3.4 《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2.3.5 《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2.3.6 《铁路建设有形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 56号);
  2.3.7 《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2008〕179号);
  2.3.8 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9〕193号);
  2.3.9 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9〕217号);
  2.3.10 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10〕24号);
  2.3.11 铁道部《关于新建铁路阜阳至六安线可行性研究的审查意见》(铁计函[2008]484号);
  2.3.12 铁道部《关于新建铁路阜阳至六安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385号);
  2.3.13铁道部《关于新建铁路阜阳至六安线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9]735号)
  2.3.14 《关于新建铁路阜六线电力工程甲控物资(预应力混凝土电杆)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0】90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在近3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过2个以上(含2个)项目供应业绩。
  3.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1.4.、制造商如委托代理商投标(制造商及其委托代理商不能同时对同一包件进行投标),代理商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对同一包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5、投标物资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及铁道部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等。
  3.1.6、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7、所投物资设备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3.1.8、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财务、技术、维修保养和运输能力。
  3.1.9、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 19日至2010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阜六四电工程项目经理部(阜阳市北京东路280号)持铁路一级市场或二级市场交易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书(一式三份)、缴款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如下),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银行信息(购买招标文件):
  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阜六四电工程项目经理
  开户银行:建行阜阳能源交通支行                 
  账    号:34001718808059121212
4.2 招标文件GC-01包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GC-01包件2万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需在单据上注明所投标包件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名 称: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
     帐  号:31001519300055659542
     开户行:上海市建行闸北支行
4.4 需邮购招标文件的(在发售标书有效期内),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需购招标文件单位的如下资料后(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交易证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后 2 日内寄送;需邮购单位在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前,先传真一份含有所购包件名称、通信地址、汇款单据、收件邮箱的信息至中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阜六四电项目经理部物(资部传真:0558-7137817),索取电子版,并收到中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阜六四电项目经理确认邮购标书传真信息方可有效,否则视为邮购标书无效;投标申请表电子表格发至:(flsd109@163.com)邮箱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2010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至10 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11月 12日 10 时00分,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铁联大厦11楼111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阜六四电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俊云、尹书平
 联系电话:0558-7137819/7137817
 手    机:18712658990  18712658909
 传真电话:0558-7137817
 联系地址:阜阳市北京东路280号
 邮政编码:236000
 电子邮箱:flsd1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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