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铁路新造渡轮港口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10-10-1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SJ-201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粤海铁路新造渡轮港口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含部分项目改造论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粤海铁路新造渡轮港口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铁路南港、广东省徐闻县铁路北港;
2.3. 工程建设规模:南、北港港口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包括现有的3个专用码头泊位;2个港口港池、航标;2座汽车栈桥;2座人行栈桥;2栋候船楼;码头岸电等项目改造及新建2栋各800 m2生产用房等项目) ;
2.4. 工程总投资额(暂估价):人民币5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方案设计(含部分项目改造论证)及施工图设计;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港口工程(包括码头、疏浚、航标专业),建筑结构工程(包括栈桥、房建专业),电力工程改造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6.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含下述港口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改造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6.2.1.既有南、北港各1个轮渡码头泊位(缆桩部分)改造;南港检修码头延长扩建约300米。
2.6.2.2. 南、北两港港池疏浚;航标增设、移位。
2.6.2.3. 南、北两港各1座汽车栈桥和人行栈桥改造。
2.6.2.4. 南、北两港各1栋候船楼改造。
2.6.2.5. 南、北两港码头岸电改造。
2.6.2.6. 南、北两港各新建1栋面积约800 m2生产用房。
2.7. 设计周期:45日历天(不含设计文件审查时间),其中方案设计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运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港工(或工民建)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投标人应具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10000吨级码头泊位及配套工程设计项目;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4日至18日在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19 日至2010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休息),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受理人:王桂霞,电话:020-61321543);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押金∕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0年11月8日15:00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0年 11月8 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工程交易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设计费按投标人所报设计费取费费率和工程投资概算计算,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口市粤海大道,邮编:570312 ;
电话:0898-31686951 31686589,13907550711,传真:0898-31686099;
联系人: 郑先生 李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海南省建设银行南航支行 ;
帐户名称: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帐 号:46001002536050003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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