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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天津至保定铁路工程施工图审核招标公告

2010-11-0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00059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天津至保定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新建铁路天津至保定铁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457号)、铁道部以《关于新建天津至保定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7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津保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股东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资本金为120亿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天津市境内段资本金的50%;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河北省境内段征地拆迁费用,征地拆迁费用按规定程序经各方确定后计作企业股份;其余资金由北京铁路局出资,使用铁路企业自有资金。资本金以外的50%利用银行贷款解决。受北京铁路局天津西站指挥部委托,津保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牵头人对津保铁路工程及津保铁路工程北京局代建部分施工图审核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天津西至徐水新建津保正线及徐水保定既有京广线
  天津至保定铁路设计起点天津西站外DK141+300,终点为京广线保定站站外K133+700,DK141+300~K133+700,正线线路长度156.989公里(不含天津西站中心至DK141+300段,长3.521公里;不含保定站中心至K133+700段,长0.804公里)。其中新建线路133.006公里,利用既有线24.115公里。
  津保铁路全线设8座车站,2座线路所,分别为天津西站(属于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本工程不含)、胜芳站、霸州西站、白沟站、白洋淀站、徐水站、漕河站、保定站(本工程不含,单独立项)。其中天津西站、保定站为始发站,徐水站为接轨站,漕河站为既有站,其余均为中间站。2座线路所为:密云路线路所和曹庄北线路所。全线设维修工区保养点3处,分别位于天津曹庄动车运用所、胜芳站、白沟站。
  2.1.2相关联络线
  (1)津保铁路至天津西站高速车场联络线(简称高速联)
  (2)津保铁路至京九线联络线
  (3)津保铁路至京石客运专线联络线。
  2.1.3津保铁路引入天津枢纽相关工程:
  (1)天津枢纽大北环线
  (2)拆除津山小三线
  (3)新建民生村至军粮城联络线(民生村西联络线)
  (4)新建张贵庄至天津站货车取送线(张贵庄货车取送线)
  (5)新建曹庄动车运用所
  2.1.4委托代建部分
  (1)新建曹庄动车运用所;
  (2)津保铁路至天津西站高速车场联络线(简称高速联);
  (3)津保正线:天津西站外DK141+300~DK12+031.13里程范围内所有工程(不含DK144+744.58(道岔梁尾)~DK12+031.13段箱梁制运架)。
  委托北京铁路局代建。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30个月。
  2.3 招标范围
  津保铁路工程(含北京局代建部分)的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核(包括现场核对,施工图图纸审核,投资检算审核和重大设计方案调整的论证、评审等)工作。北京局代建部分单独签订合同。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JBZX-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颁发的铁路工程咨询(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铁路工程综合设计甲级资质。
  3.2应满足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
  (3)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4)未承担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5)近三年没有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6)近三年(2007年~2009年)具有同类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图审核业绩1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7)总体负责人应主持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专业负责人应主持过不少于2项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专业设计工作。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审核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6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9)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一般不超过该专业审核人员数量的1/3;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按照程序公开交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津保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宿纬路2号)持单位介绍信、汇票回单原件和《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投标申请表》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人民币,采用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11月24日8时30分至2010年11月24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1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天佑大厦三层第十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0年11月24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天佑大厦三层第十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牵头人:津保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宿纬路2号
  邮编: 300142
  联系人:张琦
  电话:022-26183072
  传真:022-26183072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分行营业部
  单位名称:津保铁路公司筹备组
  账号:101104103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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