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合蚌客专及合肥枢纽工程通信、信号系统集成第一批
2010-12-02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新建合肥至蚌埠铁路客运专线(简称:合蚌客专)、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合肥北城至合肥站(简称:合肥枢纽)工程项目已获铁道部《关于新建合肥至蚌埠铁路客运专线蚌埠—DK110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267号)、《关于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合肥北城至合肥站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97号)批准,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现依据《关于新建合肥至蚌埠铁路客运专线和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合肥北城至合肥站工程四电工程甲控物资(通信、信号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0] 128号),对第一批通信、信号系统集成甲控物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合蚌客专位于安徽省中部,北起蚌埠市,南至合肥市,沿途经过凤阳县、淮南市和长丰县。合蚌客专北连正在建设的京沪高速铁路,南接合肥枢纽与合宁、合武铁路相衔接,是京沪高速铁路与沪汉蓉快速客运通道间快速连通线,也是京福高速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正线全长110km。
合肥枢纽工程为合蚌客专和商杭客专在合肥北城站接入合肥枢纽,同时在合肥北城站跨线,出合肥北城站后合蚌和合福蚌福联络线四线与淮南线并行至合肥北接入合肥站,蚌福联络线沿既有线经合肥西至合肥南站。
工期要求:
(1)联调联试开始日期: 2011年9月10日;
(2)系统集成验收完成日期:2011年12月10日。
本招标项目交货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
2.2招标内容:
信号专业:信号电缆、补偿电容;
通信专业: 通信光缆,通信铁塔。
具体规格、数量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2.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国家七部委令第27号《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4)《关于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723号);
5)《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铁路四电及客运服务系统关键设备上道管理的通知》(铁运[2010]133号);
7)《关于新建合肥至蚌埠铁路客运专线蚌埠—DK110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267号);
8)《关于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合肥北城至合肥站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97号);
9)《关于新建合肥至蚌埠客运专线和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合肥北城至合肥站工程四电工程甲控物资(通信信号物资)招标计划内的批复》(上局招办[2010]128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如下: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和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正本和经过年审的副本。
2、内屏蔽铁路数字信号电缆及应答器传输电缆投标产品须具有铁道部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
非屏蔽铁路数字信号电缆、封闭式补偿电容投标产品须获得中国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通信光缆投标产品须有泰尔产品认证证书及国家相关部、委、总局颁发的入网许可证;
通信铁塔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地市建设局以上机关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为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铁塔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甲级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类甲级工程设计证书。
3、通信铁塔投标人生产的投标产品应具有运营时速为350km/h铁路客运专线正线的运营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和建设单位或铁路局证明文件);
通信光缆、信号电缆、补偿电容投标产品应具有运营时速为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正线的应用或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和建设单位或铁路局证明文件);
4、投标产品须具有部、省级(信号物资须铁道部,通信光缆为信息产业部,铁塔为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质检部门近三年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通信光缆、信号电缆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通信铁塔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补偿电容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前为准)。
6、信号电缆投标人2009年铁路信号电缆销售收入必须达到2亿元以上(附足额供货合同的项目建名页、签订日期及公章页和合同额标的页)。
7、以上相关证书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发文发证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过期正在复审的需附原发证机关正在换证办理中的证明文件)。
8、投标人须提供2007、2008和2009三个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9、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故障及事故。
10、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12月13日至2010 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华源一里18号楼133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其他资料原件、投标申请表原件(三份)、单位介绍信、交易证、经办人身份证、已到招标人公告账户用于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个人汇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1月5日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5日 10 时 00 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天目东路228号11楼)。
5.2 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每个包件贰万元(¥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帐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名 称: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
帐 号:31001519300055659542
开户行:上海市建行闸北支行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邮政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华源一里18号楼
邮 编: 100073
联 系 人: 李振祥 文光
电 话: 010-51865247 ,51865265
传 真: 010-51844948
电子邮件: lzx@crscd.com.cn
帐户名称: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北京六里桥支行
帐 号: 11001045200056066658
新建合肥至蚌埠铁路客运专线(简称:合蚌客专)、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合肥北城至合肥站(简称:合肥枢纽)工程项目已获铁道部《关于新建合肥至蚌埠铁路客运专线蚌埠—DK110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267号)、《关于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合肥北城至合肥站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97号)批准,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现依据《关于新建合肥至蚌埠铁路客运专线和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合肥北城至合肥站工程四电工程甲控物资(通信、信号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0] 128号),对第一批通信、信号系统集成甲控物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合蚌客专位于安徽省中部,北起蚌埠市,南至合肥市,沿途经过凤阳县、淮南市和长丰县。合蚌客专北连正在建设的京沪高速铁路,南接合肥枢纽与合宁、合武铁路相衔接,是京沪高速铁路与沪汉蓉快速客运通道间快速连通线,也是京福高速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正线全长110km。
合肥枢纽工程为合蚌客专和商杭客专在合肥北城站接入合肥枢纽,同时在合肥北城站跨线,出合肥北城站后合蚌和合福蚌福联络线四线与淮南线并行至合肥北接入合肥站,蚌福联络线沿既有线经合肥西至合肥南站。
工期要求:
(1)联调联试开始日期: 2011年9月10日;
(2)系统集成验收完成日期:2011年12月10日。
本招标项目交货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
2.2招标内容:
信号专业:信号电缆、补偿电容;
通信专业: 通信光缆,通信铁塔。
具体规格、数量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2.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国家七部委令第27号《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4)《关于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723号);
5)《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铁路四电及客运服务系统关键设备上道管理的通知》(铁运[2010]133号);
7)《关于新建合肥至蚌埠铁路客运专线蚌埠—DK110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267号);
8)《关于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合肥北城至合肥站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97号);
9)《关于新建合肥至蚌埠客运专线和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合肥北城至合肥站工程四电工程甲控物资(通信信号物资)招标计划内的批复》(上局招办[2010]128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如下: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和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正本和经过年审的副本。
2、内屏蔽铁路数字信号电缆及应答器传输电缆投标产品须具有铁道部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
非屏蔽铁路数字信号电缆、封闭式补偿电容投标产品须获得中国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通信光缆投标产品须有泰尔产品认证证书及国家相关部、委、总局颁发的入网许可证;
通信铁塔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地市建设局以上机关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为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铁塔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甲级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类甲级工程设计证书。
3、通信铁塔投标人生产的投标产品应具有运营时速为350km/h铁路客运专线正线的运营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和建设单位或铁路局证明文件);
通信光缆、信号电缆、补偿电容投标产品应具有运营时速为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正线的应用或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和建设单位或铁路局证明文件);
4、投标产品须具有部、省级(信号物资须铁道部,通信光缆为信息产业部,铁塔为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质检部门近三年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通信光缆、信号电缆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通信铁塔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补偿电容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前为准)。
6、信号电缆投标人2009年铁路信号电缆销售收入必须达到2亿元以上(附足额供货合同的项目建名页、签订日期及公章页和合同额标的页)。
7、以上相关证书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发文发证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过期正在复审的需附原发证机关正在换证办理中的证明文件)。
8、投标人须提供2007、2008和2009三个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9、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故障及事故。
10、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12月13日至2010 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华源一里18号楼133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其他资料原件、投标申请表原件(三份)、单位介绍信、交易证、经办人身份证、已到招标人公告账户用于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个人汇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1月5日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5日 10 时 00 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天目东路228号11楼)。
5.2 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每个包件贰万元(¥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帐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名 称: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
帐 号:31001519300055659542
开户行:上海市建行闸北支行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邮政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华源一里18号楼
邮 编: 100073
联 系 人: 李振祥 文光
电 话: 010-51865247 ,51865265
传 真: 010-51844948
电子邮件: lzx@crscd.com.cn
帐户名称: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北京六里桥支行
帐 号: 11001045200056066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