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京津城际延伸线天津至于家堡工程建管物资招标二次公
2010-12-17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00062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建京津城际延伸线天津至于家堡工程已由铁道部和天津市以《关于新建京津城际延伸线天津至于家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196号)和《关于新建京津城际延伸线天津至于家堡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645号)、《关于京津城际延伸线天津至于家堡工程于家堡站站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745号)、《关于新建京津城际延伸线天津至于家堡工程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函》(京铁鉴函【2009】659号)、《关于同意新建京津城际延伸线天津至于家堡工程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9】3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津滨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人为津滨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新建京津城际延伸线天津至于家堡工程建管物资招标(招标编号:000625),于2010年11月30日在网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因部分包件在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具备开标条件,现发布二次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范围属于天津铁路枢纽,天津铁路枢纽地处华北平原,天津市境内,除其西部与北京市接壤外,还与河北省的廊坊、唐山、沧州等地连接,是天津市的华北地区的重要物资集散点。
京津城际延伸线CJDK115+711.5~CJDK160+528,全长44.815km。正线从天津站东端咽喉CJDK116+900引出,并行津秦客运专线北侧,设机场西线路所、军粮城北站、滨海西线路后并行既有津山线引入既有塘沽站,线路自塘沽站引出,跨过中心北路后折向东南,下钻塘沽站货场、大连道、河北路进入地下,延解放路前行下钻新华路后线路折向南在CJDK160+286设于家堡地下站,新建线路长度43.915km。改建塘沽站,改建津山线3.705km。新建北环线至进港二线货运通路,改建进港二线、泰达支线,新建、改建线路长度13.507km。
项目总投资96.31亿元。计划建设总工期1096天。
2.2招标内容:
本次物资招标范围:信号、通信、电力物资设备(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提供2007-200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投标人生产的同类产品应具备在客运专线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或建设单位(或铁路局)证明文件。
7)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或省部级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或入网许可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或入网许可证书;?
8)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3.3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3.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为准。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12 月 20 日至2010年12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塘沽区永泰路滨海于家堡金融商务区(津滨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部)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证明提供原件,以备审核,复印件留存。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
4.3已于2010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有意投标须在本次公告售卖招标文件期间以传真形式发确认函,确认是否参加本次开标。对已购招标文件的包件无需再次购买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以现金方式购买,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 年 1 月 14 日 8 时 00分至9时 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1 月 14 日9时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 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天佑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津滨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天津市塘沽区永泰路滨海于家堡金融商务区 地 址:
邮 编: 300451 邮 编:
联 系 人: 李 峥 联 系 人:
电 话 60671039 电 话:
传 真: 022-60671039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建京津城际延伸线天津至于家堡工程已由铁道部和天津市以《关于新建京津城际延伸线天津至于家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196号)和《关于新建京津城际延伸线天津至于家堡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645号)、《关于京津城际延伸线天津至于家堡工程于家堡站站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745号)、《关于新建京津城际延伸线天津至于家堡工程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函》(京铁鉴函【2009】659号)、《关于同意新建京津城际延伸线天津至于家堡工程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9】3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津滨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人为津滨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新建京津城际延伸线天津至于家堡工程建管物资招标(招标编号:000625),于2010年11月30日在网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因部分包件在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具备开标条件,现发布二次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范围属于天津铁路枢纽,天津铁路枢纽地处华北平原,天津市境内,除其西部与北京市接壤外,还与河北省的廊坊、唐山、沧州等地连接,是天津市的华北地区的重要物资集散点。
京津城际延伸线CJDK115+711.5~CJDK160+528,全长44.815km。正线从天津站东端咽喉CJDK116+900引出,并行津秦客运专线北侧,设机场西线路所、军粮城北站、滨海西线路后并行既有津山线引入既有塘沽站,线路自塘沽站引出,跨过中心北路后折向东南,下钻塘沽站货场、大连道、河北路进入地下,延解放路前行下钻新华路后线路折向南在CJDK160+286设于家堡地下站,新建线路长度43.915km。改建塘沽站,改建津山线3.705km。新建北环线至进港二线货运通路,改建进港二线、泰达支线,新建、改建线路长度13.507km。
项目总投资96.31亿元。计划建设总工期1096天。
2.2招标内容:
本次物资招标范围:信号、通信、电力物资设备(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提供2007-200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投标人生产的同类产品应具备在客运专线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或建设单位(或铁路局)证明文件。
7)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或省部级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或入网许可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或入网许可证书;?
8)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3.3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3.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为准。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12 月 20 日至2010年12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塘沽区永泰路滨海于家堡金融商务区(津滨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部)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证明提供原件,以备审核,复印件留存。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
4.3已于2010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有意投标须在本次公告售卖招标文件期间以传真形式发确认函,确认是否参加本次开标。对已购招标文件的包件无需再次购买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以现金方式购买,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 年 1 月 14 日 8 时 00分至9时 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1 月 14 日9时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 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天佑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津滨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天津市塘沽区永泰路滨海于家堡金融商务区 地 址:
邮 编: 300451 邮 编:
联 系 人: 李 峥 联 系 人:
电 话 60671039 电 话:
传 真: 022-60671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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