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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东部铁路通道登沙河至庄河段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核招标

2010-12-2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东北东部铁路通道登沙河至庄河段改造工程已由铁道部、辽宁省《关于东北东部铁路通道登沙河至庄河段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 2010 ]1343号)、铁道部《关于东北东部铁路通道登沙河至庄河段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丹大快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辽宁省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丹大快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东北东部铁路通道登沙河至庄河段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图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及主要技术标准
本工程位于辽东半岛、黄海之滨,线路总体走向呈西南~东北向,线路自大连金州区登沙河站引出,经普兰店市、花园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庄河市庄河站,正线全长85.18km。
主要技术标准为:
铁路等级:I级;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 200km/h;线间距:5.0m,部分限速地段根据线路允许速度确定;最小曲线半径:一般3500m;困难2800m。最大设计坡度:6‰;到发线有效长度:850米、部分1050米;牵引种类:电力牵引;列车类型:动车组、HDX系列;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建设工期:30个月
2.2招标范围
东北东部铁路通道登沙河至庄河段改造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的审核。
2.3标段划分
本次工程施工图审核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具有铁路工程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咨询(监理)甲级资质。
3.1.3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
3.1.4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未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工作。
3.1.5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图审核经验和业绩,并具有两项以上铁路客站设计或咨询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铁道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528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元人民币,采用银行汇款,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1年1月25日9时30分至2011年1月25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406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rebcenter.com.cn)和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网(http://www.stjyzx.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大快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9号
邮    编:116001
联 系 人:孙永   吕中国
电    话:0411-62832686  13998516251
传    真:0411-62896220
电子邮件:ddgsjcb@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大连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2120150140005977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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