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恒铁路: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011-07-05 来源:凤凰网财经 作者:佚名国恒铁路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7月4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控股子公司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之罗岑铁路项目2008年开工至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公司控股股东、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等其他单位垫付工程款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二、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控股子公司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之罗岑铁路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至今,国恒铁路、公司控股股东、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等其他单位支付工程款及垫付工程款等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三、董事会将根据上述专项审计结束后的客观真实情况,另行审议是否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垫付资金,以完成对垫付工程款的结算。
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国恒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壹亿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