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恒铁路关于子公司支付欠款的公告
2011-08-12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佚名罗岑铁路项目于2006年12月开工以来,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罗岑”)原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技”)及深圳中技控制单位广东罗定中技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从2006年至2009年10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累计垫付罗岑铁路建设工程及往来款项6379.19万元,其中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分4笔)净垫付2449.66万元, 广东罗定中技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分30笔)净垫付3929.53万元;2009年12月2日新增垫付资金30万元,2010年3月31日新增垫付资金8.5万元,均在中铁罗岑其他应付款项下进行核算,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及列报。本公司收购中铁罗岑时,及本公司在历年的年报披露中按规定进行了披露。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7月20日出具的《关于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股东、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等其他单位为罗岑铁路项目垫付工程款及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国浩赣专审字【2011】0010号)(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根据《专项报告》(国浩赣专审字【2011】0010号),中铁罗岑原控股股东、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等其他单位为罗岑铁路项目垫付工程款情况如下:
(一)罗岑铁路项目2008年开工至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中铁罗岑原控股股东、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等其他单位垫付工程款等情况
罗岑铁路项目2008年开工至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2009年10月31日),中铁罗岑原控股股东、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等其他单位垫付工程往来款净额为63,791,881.04元,其中:
1、中铁罗岑原控股股东及其控制单位垫付工程往来款明细
单位:元
2、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等其他单位垫付工程款
罗岑铁路项目2008年开工至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等其他单位未垫付工程款。
(二)罗岑铁路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至今,国恒铁路、中铁罗岑原控股股东、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等其他单位支付工程款及垫付工程款等财务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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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岑铁路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至今(2011年6月30日),国恒铁路、中铁罗岑原控股股东、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等其他单位支付工程款及垫付工程款385,000.00元,累计归还前期垫款62,780,262.16元,期末支付工程款及垫付工程款净额1,396,618.88元,明细如下:
1、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单位垫付工程款明细
单位:元
2、国恒铁路、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垫付工程款
罗岑铁路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至今(2011年6月30日),国恒铁路、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等其他单位未垫付工程款。
本公司收购中铁罗岑后,中铁罗岑接受国恒铁路的付款指令,已用自有资金(分14笔)支付原股东前期垫支工程及往来款项净额6278.02万元,截止2011年6月底报告(未经审计),目前尚欠原股东139.66万元,其中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9.66万元, 广东罗定中技铁路集团有限公司89.99万元。
明细如下表:
中铁罗岑应付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款项明细
单位:元
中铁罗岑应付广东罗定中技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款项明细
单位:元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支付罗岑铁路项目工程欠款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