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新建新丰镇机务段文体活动室工程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2011-01-12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西招函〔2010〕1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新丰镇机务段文体活动室工程,因故流标,故此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丰镇机务段文体活动室建筑面积1271㎡,建筑等级:丙级;建筑耐火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结构内型:单层钢框架结构;建筑防火等级:Ⅱ级。屋面、外墙采用:外层0.467㎜彩钢板,内芯采用40㎜厚XPS保温板+60㎜厚ASA泡沫建筑轻板。门窗采用空气间层9㎜厚塑钢中空玻璃;塑胶地坪;室外工程及设计文件所含的全部内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质及其它:
(1)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建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钢构资质(2)法人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6)企业业绩;(7)人员、设备及财务状况等。
3.2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要求提出符合本企业资质的资格预审申请。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11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丰镇机务段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2日17时00分,地点为新丰镇机务段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结果及日程安排将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8. 开标时间和地点
以书面形式通知资格预审申请人。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丰镇机务段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新丰镇 邮编:710608
联系人: 李 奇
电话:029-82387064 传真: 029-823870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新丰镇机务段文体活动室工程,因故流标,故此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丰镇机务段文体活动室建筑面积1271㎡,建筑等级:丙级;建筑耐火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结构内型:单层钢框架结构;建筑防火等级:Ⅱ级。屋面、外墙采用:外层0.467㎜彩钢板,内芯采用40㎜厚XPS保温板+60㎜厚ASA泡沫建筑轻板。门窗采用空气间层9㎜厚塑钢中空玻璃;塑胶地坪;室外工程及设计文件所含的全部内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质及其它:
(1)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建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钢构资质(2)法人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6)企业业绩;(7)人员、设备及财务状况等。
3.2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要求提出符合本企业资质的资格预审申请。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11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丰镇机务段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2日17时00分,地点为新丰镇机务段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结果及日程安排将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8. 开标时间和地点
以书面形式通知资格预审申请人。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丰镇机务段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新丰镇 邮编:710608
联系人: 李 奇
电话:029-82387064 传真: 029-82387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