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营客专项目四电工程甲控物资(牵引变/电力)重新招标公
2011-01-12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STJW2010-1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营客专四电集成工程甲控物资采购已由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盘营铁路客运专线四电工程第一批甲控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京沈客专辽物设196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盘营客专四电集成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盘营客专位于辽宁省中南部,沿途经过锦州、盘锦和鞍山市,是哈大客运专线与秦沈客运专线的联络线,同时预留京沈客运专线联络线引入段。盘营客专起于京哈线(秦沈客运专线)的盘锦北车站,终于哈大客运专线下夹河线路所;联络线起于盘营线中小线路所,终点并入哈大客专新海城站。正线全长89.422 km,联络线长17.8km。
2.2招标内容:(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b、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c、投标人应提供2008和200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d、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e、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f、投标物资需满足铁道部铁运(2010)133号文件要求。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为准。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凡具备承担以上招标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对上述包件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月9日17:00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下载地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加盖公章后电传至0427-5811266。
4.2投标人购买标书前(具体时间见4.3),需派代表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到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528室),进行购买标书前的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联系单”。
4.3 领取“联系单”的投标人,请于 2011 年1月10日至2011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528室)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
4.5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1月30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1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11年1月30日上午10:00时。
6.2开标地点: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406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rebcenter.com.cn)和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网站(www.stjyzx.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盘营客专四电集成项目经理部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太平路口
邮 编:124000
联 系 人:张铮
电 话:18609878603
传 真:0427-5811266
电子邮件:zzheng0831@163.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营客专四电集成工程甲控物资采购已由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盘营铁路客运专线四电工程第一批甲控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京沈客专辽物设196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盘营客专四电集成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盘营客专位于辽宁省中南部,沿途经过锦州、盘锦和鞍山市,是哈大客运专线与秦沈客运专线的联络线,同时预留京沈客运专线联络线引入段。盘营客专起于京哈线(秦沈客运专线)的盘锦北车站,终于哈大客运专线下夹河线路所;联络线起于盘营线中小线路所,终点并入哈大客专新海城站。正线全长89.422 km,联络线长17.8km。
2.2招标内容:(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b、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c、投标人应提供2008和200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d、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e、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f、投标物资需满足铁道部铁运(2010)133号文件要求。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为准。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凡具备承担以上招标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对上述包件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月9日17:00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下载地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加盖公章后电传至0427-5811266。
4.2投标人购买标书前(具体时间见4.3),需派代表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到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528室),进行购买标书前的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联系单”。
4.3 领取“联系单”的投标人,请于 2011 年1月10日至2011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528室)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
4.5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1月30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1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11年1月30日上午10:00时。
6.2开标地点: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406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rebcenter.com.cn)和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网站(www.stjyzx.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盘营客专四电集成项目经理部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太平路口
邮 编:124000
联 系 人:张铮
电 话:18609878603
传 真:0427-5811266
电子邮件:zzheng08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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