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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武铁路客专线郑州动车组运用所甲供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公

2011-01-1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石家庄至武汉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8]1029号)批准建设,铁道部以铁鉴函[2009]1733号批准了本项目的初步设计,铁道部以建工[2010]378号批准了本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的招标计划,铁道部运输局以运装管验电[2010]4452号批准了本项目招标关键设备技术条件。项目业主为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及河南省资金和郑州市资金(项目资本金)、国内商业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甲供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郑州动车运用所自石武客专郑州东站北端站线分界点引出,沿G107辅道西侧、并行石武客专正线向北延伸,跨越连霍高速公路后,所址设在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王庄村、宋庄村、祁圪垱村和祭城镇大郭村交汇处,距郑州东站约8.6公里。本项目设计范围为郑州动车运用所、综合维修段、动车走行线。项目总投资12.6亿元。开工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
  见招标公告附表(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供应业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动车运用所或动车基地供货业绩证明;
  3.3投标设备须是通过铁道部评审鉴定的、动车组运用所运用成熟的设备(铁道部未组织评审鉴定的除外),其制造企业有3年良好的销售业绩。
  3.4.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设备具有国家、铁道部相关部门检测合格报告(含铁道部职能部门评审合格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月20日前填写“投标申请表”(附表2),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
  4.2申请人于2011年1月24日至2011年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陇海中路121号附1号七楼铁道工程郑州交易中心持单位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带铁道工程郑州交易中心交易证(如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交易卡与铁道工程郑州交易中心交易证通用)、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和设计资质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1套)购买招标文件。没有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郑州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tjyzx.com)查询办理手续。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自带存储设备。
4.3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不提供招标文件的邮购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1年2月17日9:00~10: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2月17日10:00,地点为郑州市陇海中路121号附1号七楼铁道工程郑州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铁道工程郑州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路118号
邮编:450003
联系人:杜永新         潘国正
电话:0371-68360347    0371-68362987
传真:(市电)0371-68362607
开户银行:工行铁支康复分 
帐号:1702021809000000608-0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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