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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本溪枢纽及丹东站工程甲控物

2011-01-24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本溪枢纽及丹东站工程已由沈阳铁路局沈丹客专本溪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批准,以 《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0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沈丹客专本溪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沈丹客专本溪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预应力钢绞线、外加剂、预应力混凝土梁、系杆拱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位于辽宁省境内,包括本溪枢纽和丹东站两部分。
主要工作内容:区间路基土石方193496立方米,站场土石方5166574立方米(其中过渡工程土石方155000立方米);桥梁22座5836.09延长米(含框构);隧道9座8437延长米;新建还建房屋建筑面积58022平方米(不含独立的客专本线四电房屋);特大桥4座3528.45延长米,大桥7座1892.6延长米,中桥2座154.68横延米;正线铺50公斤轨3.9406公里,正线铺60公斤轨15.0006公里,正线铺碴55284立方米,战线铺轨125.81公里(其中过渡工程铺轨32.63公里);铺岔392组(其中单开道岔322组,特种道岔70组);铺碴405181立方米;电力线路48公里;连锁道岔482组。
工程总投资:本工程总投资34亿元。
工期安排:本工程计划2010年5月1日开工,2013年12月31日竣工,总工期44个月。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为预应力钢绞线、外加剂、预应力混凝土梁、系杆拱,分5个包件,2011年3月按工期陆续进场。详见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预应力钢绞线合格投标人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1.2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1.3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4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5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6生产能力需具备年产8万吨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供应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3.1.7具有近三年为铁路或国家重点工程生产、供应业绩;
3.1.8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1.9投标人必须是沈阳铁路局甲控物资合格供应商。
3.2外加剂合格投标人条件: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含)的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商;
3.2.2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3年生产能力2万吨及以上;
3.2.4在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范围内;
3.2.5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2.6具有近三年为铁路或国家重点工程生产、供应业绩;
3.2.7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2.8投标人必须是沈阳铁路局甲控物资合格供应商。
3.3预应力混凝土梁合格投标人条件:
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3.2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
3.3.3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4需具备预应力混凝土梁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满足生产预应力混凝土梁的基本要求;
3.3.5投标的产品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生产许可证》;
3.3.6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3.7近三年在铁路重点工程或类似项目拥有供货业绩;
3.3.8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4系杆拱合格投标人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4.2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3.4.3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4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4.5具有建设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
3.4.6具有近三年在铁路或国家重点工程生产、供应业绩;
3.4.7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月26日至2011年1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528室)持交易证(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办理)、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1 年2月22 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2月 22 日10时00 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沈丹客专本溪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3-1号                       
邮    编:110013                                        
联 系 人:陈杰 / 孙绍双                                
电    话:024-62041815/0414-3154159                  
传    真:024-62041815/0414-3154159                      
电子邮件:chenjie002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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