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发布哈密南环线工程甲供信号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1-01-24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WTZ2010-178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哈密货车南环线工程甲供建管物资招标计划已由铁道部以《关于同意哈密货车南环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10]233号)批复,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密(红乌电化)铁路建设指挥部。本项目(驼峰控制系统设备、减速器、减速顶,电动脱轨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哈密货车南环线工程全长37.5公里,线路等级为国铁Ⅰ级,正线数目双线。全线工期18个月。
2.2招标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不招代理商)。
3.1.2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1.3包件1、包件2包、包件3、包件4投标人须出具铁道部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包件5电动脱轨器须通过铁道部技术审查。
3.1.4包件1、包件2包、包件3、包件4须出具铁道部出具的产品生产行政许可证书、铁道部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
3.1.5包件5电动脱轨器应满足《关于公布集控连锁电动脱轨器制造技术标准的通知》(运装管验【2010】598号)的要求。
3.1.6投标人2008、200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7投标人须提供同类物资近三年参加铁路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用户安全运行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1年1月26日至2011年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汇款凭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华新宾馆705室中国铁路物资西安公司新疆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01包售价2500元、02包售价2000元、03包售价2000元、04包、05包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人在汇款到指定账户后,须将汇款凭证及投标报名申请表及时传真至招标人。(前次缴纳过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本次不再缴纳。在规定的时间内换取招标文件)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1年2月23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2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乌鲁木齐铁路局七街)。没有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dgcxjjyzx.cn)查询办理手续,无交易证原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
乌鲁木齐铁路局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新疆哈密市前进东路260号
联系人:刘进奎周涛
电话:0902-71217007121296
传真:0902-712169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哈密铁路支行
帐号:140101772018
2.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联系人:杭雪梅,肖江华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华新宾馆705室中国铁路物资西安公司新疆分公司
电话:0991-3696876、0991-7950521
传真:0991-3696876
邮箱:zb_wjjg@sina.cn
网址:http://www.crms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