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哈尔滨西客站工程甲供消防设备(气体灭火和消防水炮
2011-02-12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HJYJG2010-059)
1. 招标条件
新建哈尔滨西客站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哈尔滨西客运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859号)和《关于新建哈尔滨西站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2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由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西客站建设工程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中甲供消防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哈尔滨西站工程位于哈尔滨市西部哈西新区,客专正线起于DK920+950止于DK928+500,线路正线全长7.55公里,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哈尔滨西站、动车组运用所、走行线及相关工程。
2.2招标内容:见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并通过ISO9001系列认证或具有同等级别认证证书。应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
3.2空气采样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需采用与报警系统良好配接的原装进口产品。
3.3 火灾报警主要设备必须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依据最新国家相关标准检测合格后颁发的CCC认证证书。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不需要通过CCC认证的部分火灾报警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按照新的国家标准检测合格,并出具的新型式检验报告。气体灭火和消防水炮系统设备须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检测报告。
3.4投标产品需具有近三年内(2008年至2010年)为省会级及以上大型铁路站房(机房)或省会级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项目供货及成功运行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副本或销售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3.5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相应的技术、维修保养和运输能力。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14日至2011年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哈尔滨铁路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1号)持汇款凭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指定银行及账号(见本公告第7项联系方式中开户银行及账号),同时请注明购买包件号。购买招标文件请提前联系确认。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售价见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1年3月1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11日9时00分,
地点:哈尔滨铁路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1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西客站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1号
邮编:150006
联系人: 张喜胜 李滨
电话:0451-58931917,0451-58931927
传? 真:(市电)0451-5893190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铁道支行
户名: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西客站建设工程指挥部
账? 号:263205018
1. 招标条件
新建哈尔滨西客站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哈尔滨西客运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859号)和《关于新建哈尔滨西站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2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由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西客站建设工程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中甲供消防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哈尔滨西站工程位于哈尔滨市西部哈西新区,客专正线起于DK920+950止于DK928+500,线路正线全长7.55公里,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哈尔滨西站、动车组运用所、走行线及相关工程。
2.2招标内容:见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并通过ISO9001系列认证或具有同等级别认证证书。应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
3.2空气采样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需采用与报警系统良好配接的原装进口产品。
3.3 火灾报警主要设备必须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依据最新国家相关标准检测合格后颁发的CCC认证证书。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不需要通过CCC认证的部分火灾报警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按照新的国家标准检测合格,并出具的新型式检验报告。气体灭火和消防水炮系统设备须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检测报告。
3.4投标产品需具有近三年内(2008年至2010年)为省会级及以上大型铁路站房(机房)或省会级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项目供货及成功运行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副本或销售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3.5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相应的技术、维修保养和运输能力。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14日至2011年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哈尔滨铁路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1号)持汇款凭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指定银行及账号(见本公告第7项联系方式中开户银行及账号),同时请注明购买包件号。购买招标文件请提前联系确认。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售价见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1年3月1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11日9时00分,
地点:哈尔滨铁路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1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西客站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1号
邮编:150006
联系人: 张喜胜 李滨
电话:0451-58931917,0451-58931927
传? 真:(市电)0451-5893190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铁道支行
户名: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西客站建设工程指挥部
账? 号:26320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