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合蚌客专及合肥枢纽工程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甲控物资招
2011-02-1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合蚌客专及合肥枢纽工程已由《关于新建合肥至蚌埠铁路客运专线蚌埠—DK110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267号)和《关于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合肥北城至合肥站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9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新建合肥至蚌埠铁路客运专线蚌埠至DK110段(简称:合蚌客专)及新建合肥铁路枢纽合肥北城至合肥站(简称:合肥枢纽)的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工程的施工承包方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该工程涉及的甲控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合蚌客专及合肥枢纽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工程甲控物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合蚌客专位于安徽省中部,北起蚌埠市,南至合肥市,沿途经过凤阳县、淮南市和长丰县。合蚌客专北连正在建设的京沪高速铁路,南接合肥枢纽与合宁、合武铁路相衔接,是京沪高速铁路与沪汉蓉快速客运通道间快速连通线,也是京福高速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正线全长110km。
合肥枢纽工程为合蚌客专和商杭客专在合肥北城站接入合肥枢纽,同时在合肥北城站跨线,出合肥北城站后合蚌和合福蚌福联络线四线与淮南线并行至合肥北接入合肥站。线路正线全长23.04km
本项目设计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客运专线
正线数目:双线
牵引种类:电力
列车运行方式:自动控制
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是合蚌客专及合肥枢纽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甲控物资设备。防灾系统是:风监测子系统、雨量监测子系统、异物侵限监控子系统的集成系统。招标范围为:信号电缆,全线的风、雨、异物侵限等功能子系统软硬件生产、供货、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备品备件、专用仪器工具(如果有)以及配合招标人组织的联调联试、试运行、验收等。
包件划分为2个包件:其中:系统设备一个包件(包件号:HBFZ—1),信号电缆一个包件(包件号:HBFZ—2)。系统设备清单及包件划分详见附件:
2.3 招标依据
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 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2.3.3 国家七部委令第27号《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4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2.3.5 铁道部《关于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723号);
2.3.6 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2.3.7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铁路四电及客运服务系统关键设备上道管理的通知》(铁运〔2010〕133号);
2.3.8 《关于新建合肥至蚌埠铁路客运专线蚌埠—DK110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267号);
2.3.9 《关于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合肥北城至合肥站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97号)。
2.3.10 国家、铁道部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本项目的批复文件。
2.3.11 《关于合肥至蚌埠铁路客运专线及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合肥北城至合肥站甲控物资(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1】3 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如下: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件HBFZ-1应具有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生产经验的生产供货商;包件HBFZ-2应具有信号电缆生产经验的生产供货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正本和经过年审的副本。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
3.1.3包件HBFZ-1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整的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软硬件系统,客运专线或国家重点线路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使用单位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包件HBFZ-2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客运专线或国家重点线路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使用单位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1.4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3.1.5 投标人须具有3年(2007、2008、2009年)及以上良好的经营、销售业绩和经审计的良好财务状况。
3.1.6包件HBFZ-1的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需要提供铁路局出具的300-350km/h铁路客运专线防灾系统开通启用电报,以及静态验收、联调联试评审报告等资格、业绩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 2 月 21 日至2011 年 2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至北京市丰台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1号院北楼420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申请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的《分交表5》)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交易证、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招标人账户(不接纳现金):
开 户 名:中铁电气化局合蚌客专四电集成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芜湖路支行
账 号:34001474708053003905
5. 投标文件递交和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 3 月 17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3 月17 日 9 时30 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4楼)。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所投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名称。包件HBFZ—1、HBFZ—2的投标保证金分别是: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和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不接收现金,不计息,请电汇到招标人帐户(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退还);并保证开标前到帐: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1号院北楼420
电子邮件:eeb_hbfz@126.com
联 系 人:李耀东(13811617434)
传真电话:010-51846087
邮 编:1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