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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站场改造工程甲供(信号)物资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

2011-02-1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GEMZCGZWZ-201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站场改造工程已由青藏铁路公司以《关于格尔木站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藏铁计财函〔2010〕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藏铁路公司建设项目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藏铁路公司建设项目管理所。本项目格尔木站场改造工程甲供建管(信号)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青藏线格尔木车站到发场、编组场改造工程。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资质的,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对投标物资所投入的生产、检测设备齐全、先进,具备充足的生产供应能力;
      3.1.3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
      3.1.4对投标物资的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合理、可靠;主要原材料、外协件来源清楚、质量检测控制手段合理有效;
      3.1.5投标人应具有为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且所投标产品必须有为铁路供货三年或以上成功运行业绩(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新产品除外),以及近三年内安全运行证明。
      3.1.6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履约能力和履约记录;产品售后服务评价良好,未发生产品质量事故。
      3.1.7对于须按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入网证、上道资质、CRCC认证等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铁道专用产品为铁道部)颁发的相关证件。具有有效版本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需有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的授权委托书、代理资质证书。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特殊要求参见招标公告附表中相应包件的备注栏。3.1.8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9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1.10除特殊说明外,信号的物资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通信物资设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分,下午15时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藏铁路公司建设项目管理所计划合同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建国路22号)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副本及附件(实行生产许可的产品)、有效的铁道工程青藏铁路公司交易中心交易证或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证、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青藏铁路公司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rebcenter.com)和西宁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ntdgc.cn)发布招标公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藏铁路公司建设项目管理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建国路22#
      邮编:810007
      联系人:季光
      电话:0971-7193055
      传真:0971-719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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