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钦铁路NQ1标工程指挥部钢材、外
2011-02-22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NJ2011-013)
1.招标条件
广西沿海铁路南宁至钦州北段扩能改造工程NQ1标段(简称“本标段”)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本标段站前土建工程NQ1标段的施工总承包人已经确定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南宁铁路局沿海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钦铁路NQ1标工程指挥部。本项目钢材、外加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标段起点为南宁东(不含)DK0+000站前工程及部分站后工程(含DK0+000~DK55+000段箱梁预制、DK0+000~DK63+966箱梁桥面系中吊围栏及墩台检查设备),南钦正线63.693Km,其中桥梁共43座/27.3Km;隧道8座/9.937Km;设越行站2个,既有湘桂线改线1.618Km、油专线改线0.8Km、五象货车上行疏解线长3.244Km、五象货车下行疏解线长5.571Km、书林坡线路所。全线总投资34.074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钢材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本次投标人须在南宁铁路局合格供应商名单范围内,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核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具有招标项目生产经验和供货业绩;生产厂家可以自身的产品参加投标,也可委托代理商所代理自身的产品参加投标,年生产能力达到60万吨及以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对于技术规格书中有较高要求的产品,应提供详细的生产和检测设备证明资料以及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技术参数、检测标准;
5)投标物资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物资生产厂家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7)生产厂家近三年内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9)已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一级或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二级交易市场办理了交易许可证(二级交易市场交易证办理地点:南宁市衡阳西路27号,携带资料:交易证申请表、企业资质相关资料);
10)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由唯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受理联合体投标。
3.2.外加剂(速凝剂)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年检合格的,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本次投标人须在南宁铁路局合格供应商名单范围内,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核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物资制造厂具有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且须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6)生产厂家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
7)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如果有)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8)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省部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
9)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生产厂家近三年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10)生产厂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对于技术规格书中有较高要求的产品,应提供详细的生产和检测设备证明资料以及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技术参数、检测标准;
11)已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一级或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二级交易市场办理了交易许可证(二级交易市场交易证办理地点:南宁市衡阳西路27号,携带资料:交易证申请表、企业资质相关资料);
12)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由唯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受理联合体投标。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招标日程安排
5.1.公告报名:
1)时间:2011年2月21日~2010年2月25日。
2)地点:申请人持投标报名申请表(附件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到中铁十九局集团南钦铁路NQ1标工程指挥部物资设备部报名。
5.2.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11年2月26日~2011年3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地点:申请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银行汇款单据、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交易证(卡)(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到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购买《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钦铁路NQ1标工程指挥部(第八批)甲控物资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伍佰元整)人民币,其费用汇入下述银行帐户(也可现金购买)。不论合格与否,此项费用概不退还。
收款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钦铁路NQ1标工程指挥部;
账号:45001597155059988888
开户行:建设银行南宁仙葫支行
5.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时间:2011年3月8日上午8:00~9:00,截止时间:9:00时。
2)地点:南宁市衡阳西路27号,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
3)在递交审查申请书时,申请人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代理商需携带代理厂家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交易证(卡)(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以备查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审查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5.4.资格预审时间:2011年3月8日上午9:00时。招标人将于2011年3月9日17:00时前通过传真方式发出《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并告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审查结果。请收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传真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在当日通过传真回函确认,否则视同为放弃投标。
5.5.发售招标文件:
(1)发售对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合格供应商。
(2)发售时间:2011年3月9日~2011年3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
(4)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人民币叁千元整(3000.00元);
收款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钦铁路NQ1标工程指挥部;
账号:45001597155059988888
开户行:建行南宁仙葫支行
(5)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投标申请表(附件一)、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证(卡),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也可现金购买;
5.6.答疑:
投标人需在2011年3月14日8:00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信函)向招标人提交澄清或答疑的问题,招标人将在2011年3月15日18:00之前以“答疑书”形式书面答复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5.7.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投标人务必于2011年3月30日上午8:00~9:00时,截止时间:9:00时,在南宁市衡阳西路27号,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按弃标处理。
5.8.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于2011年3月30日上午9:30在南宁市衡阳西路27号,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开标会之前签到。
5.9.投标保证金:
钢材、外加剂(速凝剂)每包人民币各贰拾万元(¥2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只能选用上述形式中的一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
6.评标方案
6.1.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价指出厂价和运费及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
6.2.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另外4人,在南宁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和纪委监察人员监督下,从南宁局专家库中按专业随机抽取确定。
7.推荐中标候选人
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8.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名称: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钦铁路NQ1标工程指挥部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新华路168号
邮编:530202
联系人及电话:黄丽新15177786115
杜以军15877159900
传真:0771-477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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