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工程项目外方质量代表重新招标公告
2011-02-25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JJ2011-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2526号)和铁道部《关于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51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吉图珲快速铁路公司筹备组,建设资金来自 铁道部和吉林省,项目出资比例为 80:20,招标人为吉图珲快速铁路公司筹备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外方质量代表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吉林省境内,西起吉林市,东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途经吉林市辖的昌邑区、龙潭区、蛟河市,延边自治州辖的敦化市、安图县、延吉市、图们市、珲春市。
主要工程数量:新建线路全长360正线公里,正线路基长度为113.09公里,占全线总长度的31.4%;新建大中桥89公里,110座,占线路总长度的24.7%;隧道总长度为158公里,86座,占线路总长度的43.9%;桥隧比重68.6%。全线设9个车站,即吉林、蛟河西、威虎岭北、敦化、大石头南、安图西、延吉西、图们北、珲春,其中利用在建站1个(吉林),改建既有站1个(敦化),新建始发站2个(延吉西、珲春),新建中间站5个。
2.2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客运专线;正线数目:双线。速度目标值:2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4000米,困难地段3500米。最大坡度:20‰。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650米。列车运行方式:自动控制。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2.3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24个月。
2.4 招标范围
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工程外方质量代表工作。招标总人月数为72人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 投标人允许是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1 外商独资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营业范围须包括工程咨询业务。
3.1.1.2 外商独资企业,其母公司须在所在国依法注册,营业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或咨询业务。
3.1.1.3 外商独资企业(或其母公司),须具有国际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1.1.4 外商独资企业(或其母公司)、中外合资企业须承担过(或正在承担)高速铁路或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的工程咨询或施工监理。
3.1.1.5 中外合资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营业范围须包括工程监理业务。对其外方发起人的要求同上述3.1.1.2、3.1.1.3、3.1.1.4。
3.1.1.6 外方质量代表首席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必须全部由外籍专业人士担任。
3.1.2 本次招标也接受一家中方监理企业和一家外方企业以中外联合体形式投标,且由中方牵头。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3.1.2.1 中方监理企业须具备铁路工程建设监理或城市轨道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2 中方监理企业不得是本招标项目(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工程)已中标的监理公司。
3.1.2.3 外方企业须在所在国依法注册,营业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或咨询业务;须具有国际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须承担过(或正在承担)高速铁路或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的工程咨询或施工监理。
3.1.2.4 外方质量代表首席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必须全部由外籍专业人士担任。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本次外方质量代表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1年2 月25日12时前先传真申请表(部交表5)至招标人报名,并请投标人于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一号楼八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持以下资料
请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向招标人提交盖单位公章的前述证件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证、部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汇款凭证复印件。
4.3、招标文件售价2000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4.4、 付款方式:以上款项不接纳现金,投标人应于2011年2月28日17:00时前将款项电汇至招标人帐户,谢绝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1年 3月28 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3月 28日上午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一号楼八层)。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图珲快速铁路公司筹备组
地 址: 吉林市中康路5号
邮 编: 132001
联 系 人: 刘兴龙 杨剑涛
电 话: 0432-66128001 0432-66122514
传 真: 0432-66122514 路电037-22514
电子邮件: JLKZ2009@163.COM
户 名: 沈阳铁路局吉林车务段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吉林市昌邑分理处 &nb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2526号)和铁道部《关于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51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吉图珲快速铁路公司筹备组,建设资金来自 铁道部和吉林省,项目出资比例为 80:20,招标人为吉图珲快速铁路公司筹备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外方质量代表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吉林省境内,西起吉林市,东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途经吉林市辖的昌邑区、龙潭区、蛟河市,延边自治州辖的敦化市、安图县、延吉市、图们市、珲春市。
主要工程数量:新建线路全长360正线公里,正线路基长度为113.09公里,占全线总长度的31.4%;新建大中桥89公里,110座,占线路总长度的24.7%;隧道总长度为158公里,86座,占线路总长度的43.9%;桥隧比重68.6%。全线设9个车站,即吉林、蛟河西、威虎岭北、敦化、大石头南、安图西、延吉西、图们北、珲春,其中利用在建站1个(吉林),改建既有站1个(敦化),新建始发站2个(延吉西、珲春),新建中间站5个。
2.2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客运专线;正线数目:双线。速度目标值:2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4000米,困难地段3500米。最大坡度:20‰。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650米。列车运行方式:自动控制。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2.3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24个月。
2.4 招标范围
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工程外方质量代表工作。招标总人月数为72人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 投标人允许是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1 外商独资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营业范围须包括工程咨询业务。
3.1.1.2 外商独资企业,其母公司须在所在国依法注册,营业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或咨询业务。
3.1.1.3 外商独资企业(或其母公司),须具有国际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1.1.4 外商独资企业(或其母公司)、中外合资企业须承担过(或正在承担)高速铁路或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的工程咨询或施工监理。
3.1.1.5 中外合资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营业范围须包括工程监理业务。对其外方发起人的要求同上述3.1.1.2、3.1.1.3、3.1.1.4。
3.1.1.6 外方质量代表首席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必须全部由外籍专业人士担任。
3.1.2 本次招标也接受一家中方监理企业和一家外方企业以中外联合体形式投标,且由中方牵头。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3.1.2.1 中方监理企业须具备铁路工程建设监理或城市轨道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2 中方监理企业不得是本招标项目(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工程)已中标的监理公司。
3.1.2.3 外方企业须在所在国依法注册,营业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或咨询业务;须具有国际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须承担过(或正在承担)高速铁路或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的工程咨询或施工监理。
3.1.2.4 外方质量代表首席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必须全部由外籍专业人士担任。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本次外方质量代表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1年2 月25日12时前先传真申请表(部交表5)至招标人报名,并请投标人于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一号楼八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持以下资料
请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向招标人提交盖单位公章的前述证件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证、部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汇款凭证复印件。
4.3、招标文件售价2000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4.4、 付款方式:以上款项不接纳现金,投标人应于2011年2月28日17:00时前将款项电汇至招标人帐户,谢绝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1年 3月28 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3月 28日上午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一号楼八层)。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图珲快速铁路公司筹备组
地 址: 吉林市中康路5号
邮 编: 132001
联 系 人: 刘兴龙 杨剑涛
电 话: 0432-66128001 0432-66122514
传 真: 0432-66122514 路电037-22514
电子邮件: JLKZ2009@163.COM
户 名: 沈阳铁路局吉林车务段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吉林市昌邑分理处 &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