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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磨细矿渣粉招标公

2011-02-25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735号)和铁道部《关于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8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磨细矿渣粉甲控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项目,起点自牡丹江站(含)DK351+525至终点绥芬河站(含)DK544+462,线路长度138.82公里。工程主要包括牡丹江站枢纽、绥芬河站改造、牡丹江站至绥芬河站138.82公里新建正线及附属工程。总投资106.2亿元,计划工期42个月。
2.2招标内容: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铁路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1号)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拒绝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3月24日8时至9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24日9时,地点为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
区西大直街5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光华街1号  
  邮    编:157000                            
  联 系 人:卢忠跃                            
  电    话:18714531116                       
  传    真:0453-5906678                      
  电子邮件:zt22mswzb@163.com                 
  招 标 人: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绥芬河市乌苏里大街175号
  邮    编:157300
  联 系 人:王利
  电    话:15245312638
  传    真:0453-5806536
  电子邮件:qtjw124827@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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