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包满铁路白云鄂博至巴音花段工程甲供物资招标
2011-03-04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HTWZ2011-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包满铁路白云鄂博至巴音花段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包头至满都拉铁路白云鄂博至巴音花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08〕14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因第一次公告发布后,购买招标文件的厂家不足三家,本项目HTWZ2011-05招标二次公告附表中所列甲供物资设备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包满铁路白云鄂博至巴音花段工程项目地处内蒙古包头达茂旗境内,铁路建设标准为国铁二级,单线电气化铁路,设计时速120公里,正线全长84.9公里。工程投资估算总额12.055亿元,项目工期为1.5年。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二次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1)CL-01、CL-02包件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2)CL-04、CL-05、CL-06包件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书;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产品具有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以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需具有铁道部检测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备三年以上在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类似工程成功运行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二次公告附表。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物资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8日至2011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2号四层406室)持交易证、营业执照副本、检测报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见招HTWZ2011-05招标二次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3月28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车站东街99号
邮 编:010050
联 系 人:王永胜、王崇
电 话:0471-2241913
传 真:0471-2241913
电子邮箱:BMTLGS@163.COM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包满铁路白云鄂博至巴音花段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包头至满都拉铁路白云鄂博至巴音花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08〕14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因第一次公告发布后,购买招标文件的厂家不足三家,本项目HTWZ2011-05招标二次公告附表中所列甲供物资设备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包满铁路白云鄂博至巴音花段工程项目地处内蒙古包头达茂旗境内,铁路建设标准为国铁二级,单线电气化铁路,设计时速120公里,正线全长84.9公里。工程投资估算总额12.055亿元,项目工期为1.5年。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二次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1)CL-01、CL-02包件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2)CL-04、CL-05、CL-06包件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书;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产品具有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以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需具有铁道部检测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备三年以上在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类似工程成功运行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二次公告附表。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物资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8日至2011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2号四层406室)持交易证、营业执照副本、检测报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见招HTWZ2011-05招标二次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3月28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车站东街99号
邮 编:010050
联 系 人:王永胜、王崇
电 话:0471-2241913
传 真:0471-2241913
电子邮箱:BMTL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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