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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穗莞深、莞惠、佛肇项目征地拆

2011-03-10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新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穗莞深、莞惠、佛肇项目已由铁道部和广东省政府以《关于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调整批复》(铁计函[2010]1288号)、《关于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东莞至深圳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调整批复》(铁计函[2010]1289号)、《关于佛山至肇庆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调整批复》(铁计函[2010]1290号)批准建设,以《关于新建东莞至惠州城际铁路道滘至云山西路段站前工程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铁计函[2010]1873号)、《关于新建穗莞深城际铁路洪梅至长安金沙段站前工程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铁计函[2010]1871号)、《关于新建佛山至肇庆城际铁路狮山至大冲段站前工程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铁计函[2010]1872号)批准了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广东省政府资本金出资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资本金占50%、银行贷款占50%。为做好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穗莞深、莞惠、佛肇项目投资控制,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根据铁道部《关于依法合规做好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通知》(鉴综电(2009)401号)等有关要求,现对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穗莞深、莞惠、佛肇项目征地拆迁审计和道路改移、三电、绿化及管线迁改、材料调差等第三方审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穗莞深项目:东莞洪梅(含)至深圳机场东站(含)段,全长56.3公里。全线设洪梅、深圳机场东等10个车站。项目投资估算总额157.5亿元。新塘至长安金沙段2013年6月30日建成开通,全线于2013年10月31日建成开通。由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
  莞惠项目:东莞道滘站(含)至惠州客运北站(含),全长99.8公里,含惠州客运北站动车运用所等相关工程。全线设道滘、客运北站等15个车站。项目投资估算总额342.8亿元。2013年10月31日建成开通。由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
  佛肇项目:佛山西站(含)至肇庆站(含),全长84.8公里。全线设佛山西、肇庆等11个车站。项目投资估算总额213.8亿元。2013年6月30日建成通车。由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
  2.2  工作期限
  审计(价)工作根据招标人征拆进度及时进行,征地与迁改项目初步安排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他审价工作需配合至项目概算清理完成。
2.3 招标范围:
  2.3.1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穗莞深、莞惠、佛肇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审计,包括:征地及拆迁工程数量、补偿费用的计算依据、补偿金额的支付审计。
  2.3.2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穗莞深、莞惠、佛肇项目道路改移、三电、绿化及管线等迁改补偿费用的第三方审价,包括:道路改移、三电、绿化及管线等迁改方案、工程量、工程预算的审核。
  2.3.3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穗莞深、莞惠、佛肇项目材料价差调整审价。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人将与中标人就穗莞深、莞惠、佛肇三个项目分别签订服务协议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达到200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执业五年以上,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能力。
  3.1.2 具备政府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具备工程造价甲级资质。
  3.1.3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5年以上执业经历。项目主审人员应有资产评估师或房地产评估师或注册会计师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有从事财务审计、资本验证、造价审核等相关工作经历。
  3.1.4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近3年没有受到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在承担有关审计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诉讼和仲裁事件。  
  3.1.5 投标人2008年以来承担过相关类似项目的业绩不少于3项,至少有一项征地拆迁和一项电力迁改(或电力工程)专项审计(审价)业绩,且最近两年年平均业务收入不少于400万元。
  3.1.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应为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成员均须单独满足第3.1.1、3.1.4款要求,且不超过3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进行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1年3月9日至2011年3月13日在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15日至2011年3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广州市共和西路七号三楼)持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交易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售后不退。设计文件押金10000元,在退还设计文件时退还(不计利息)。购买招标文件可采用现金或银行转帐或电汇的形式,如银行转帐或电汇须提供相关凭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4月8日8:30~9:30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8日9:30时,地点为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广州市共和西路七号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网站、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通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24楼
  邮  编:510308
  联系人:杨旭华
  电  话:020-61355133
  传  真:020-61355138
  电子邮件:zsjzbb@qq.com
  开户银行:建行广州铁道支行
  帐    号:44001400701053002247
9.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共和西路7号3楼
  电  话:020-61321643                
    传  真:020-61282151
    联系人:桂莉                         
  网 址:http://www.gtjy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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